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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中国华润总公司有关新增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印花税的通知
字号:T|T 2005年01月30日21:06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中国华润总公司有关新增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印花税的通知 文号 财税[2001]155号 发文单位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日期 2001-9-4  有效 北京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中国华润总公司有关新增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印花税的通知 文号 财税[2001]155号 发文单位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日期 2001-9-4  有效 北京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为支持中国华润总公司改组工作的顺利进行,针对华润(集团)有限公司、香港康贸发展有限公司与中国华润总公司特殊的产权关系,经研究决定,对因华润(集团)有限公司、香港康贸发展有限公司并入中国华润总公司而增加的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应纳印花税给予免征的优惠照顾。   请依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