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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局关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代扣手续费的通知
字号:T|T 2005年01月30日20:10     
  • 国家税务局关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代扣手续费的通知 文号 国税函发[1992]411号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日期 1992-2-27  有效 一些地区反映,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征收中仍有委托代扣的形
国家税务局关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代扣手续费的通知 文号 国税函发[1992]411号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日期 1992-2-27  有效 一些地区反映,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征收中仍有委托代扣的形式,需要明确代扣手续费的提支问题.由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是由建筑税演革过来的,因此,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代扣手续费的提支,在没有新的规定之前,可以比照原建筑税的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