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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计委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保险公司投资方向调节税税目税率的通知
字号:T|T 2005年01月30日20:00     
  • 国家计委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保险公司投资方向调节税税目税率的通知 文号 计投资[1995]742号 发文单位 国家计划委员会 发文日期 1995-6-14  有效 自国家计委和国家税务局计投资[1992]2618号
国家计委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保险公司投资方向调节税税目税率的通知 文号 计投资[1995]742号 发文单位 国家计划委员会 发文日期 1995-6-14  有效 自国家计委和国家税务局计投资[1992]2618号文件下发后,各地税务和有关部门反映,保险公司是否可以按此规定执行.为此,经研究,现明确如下: 对保险公司的建设投资,可以比照国家计委,国家税务局计投资[1992]2618号文件的规定征收投资方向调节税.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此前已按原规定执行的不再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