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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福利企业校办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字号:T|T 2005年01月29日22:06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福利企业校办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文号 财税字[1999]022号 发文单位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日期 1999-2-23  失效 经国务院批准,现对福利企业,校办企业的有关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福利企业校办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文号 财税字[1999]022号 发文单位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日期 1999-2-23  失效 经国务院批准,现对福利企业,校办企业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福利企业,学校办企业征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003号)规定的对福利,校办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继续执行到1999年底.具体政策和操作办法仍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民政福利企业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155号)和<关于学校办企业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156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