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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局关于对日本×××株式会社违约金收入征免税问题的批复
字号:T|T 2005年01月28日21:08     
  • 国家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局关于对日本株式会社违约金收入征免税问题的批复 文号 (89)国税油政字第022号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日期 1989-4-21  失效 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局天津分局: 你局(
国家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局关于对日本×××株式会社违约金收入征免税问题的批复 文号 (89)国税油政字第022号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日期 1989-4-21  失效 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局天津分局: 你局(89)国税油津政字第3号文收悉.关于对日本XXX株式会社在华取得的违约金收入的征免税问题,我局意见:日本XXX株式会社提前终止钻井合同,为补偿损失而支付给日本XXX株式会社的违约赔偿金(包括复员费)可不视为船主的租金收入,免予征收租金预提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