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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集体金融企业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
字号:T|T 2005年01月28日19:44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集体金融企业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 文号 国税发[1994]240号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日期 1994-11-5  有效 税务机构分设以来,各地反映,对集体金融企业征收所得税和财务管理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集体金融企业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 文号 国税发[1994]240号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日期 1994-11-5  有效 税务机构分设以来,各地反映,对集体金融企业征收所得税和财务管理问题需要进一步明确.现通知如下: 集体金融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已明确由国家税务局征收和管理.为有利于统一政策,强化税基管理,其财务管理工作也应由各级国家税务局负责. 望各地认真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