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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中国石化胜利油田有限公司原油资源税税额标准的通知
字号:T|T 2005年01月27日09:39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中国石化胜利油田有限公司原油资源税税额标准的通知 文号 财税[2002]26号 发文单位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日期 2001-12-31  有效 山东省财政厅、地方税务局: 经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中国石化胜利油田有限公司原油资源税税额标准的通知 文号 财税[2002]26号 发文单位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日期 2001-12-31  有效 山东省财政厅、地方税务局: 经研究决定,自2000年7月1日起,将中国石化胜利油田有限公司开采的原油资源适用税额由12元/吨调整为14元/吨。 请依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