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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联合国援助我国小麦进口税收问题的通知
字号:T|T 2005年01月26日10:34     
  • 财政部关于联合国援助我国小麦进口税收问题的通知 文号 财税[2001]166号 发文单位 财政部 发文日期 2001-9-24  有效 海关总署: 经国务院批准,对联合国世界粮食计划署
财政部关于联合国援助我国小麦进口税收问题的通知 文号 财税[2001]166号 发文单位 财政部 发文日期 2001-9-24  有效 海关总署: 经国务院批准,对联合国世界粮食计划署援助我国贵州、四川、青海、湖南、湖北、陕西、重庆的33,200)吨加拿大小麦免征进口税收,并按财政部《关于世界粮食计划署援助商品处理方式和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54号)的精神办理这批进口小麦的其他有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