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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第17号
字号:T|T 2005年01月26日10:14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第17号 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第17号 发文单位 海关总署 发文日期 2002-8-12  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截止2002年8月12日,实施钢铁产品临时保障措施项下的冷轧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第17号 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第17号 发文单位 海关总署 发文日期 2002-8-12  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截止2002年8月12日,实施钢铁产品临时保障措施项下的冷轧普通条杆(税号:72151000、72155000、72159000)进口数量已经达到该类产品的关税配额总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公告2002年第30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2年第9号的规定,自2002年8月13日起,对申报进口的该类产品加征7%的特别关税。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