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联合会专区 | 资讯 | 企业 | 信息化 | 学术 | 供求
首页 >> 学术研究 >> 政策法规 >> 纳税法规 >> 进出口税 >> 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
字号:T|T 2005年01月26日10:10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 文号 第27号 发文单位 海关总署 发文日期 2002-9-28  有效 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的决定,自2002年10月1日起至2002年12月31日止,对申报进口的印刷电路板制造用宽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 文号 第27号 发文单位 海关总署 发文日期 2002-9-28  有效 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的决定,自2002年10月1日起至2002年12月31日止,对申报进口的印刷电路板制造用宽光致抗蚀干膜(税号37024221、37024422),覆铜箔板用玻璃纤维布(税号70195900)实行暂定最惠国税率(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 印刷电路板制造用宽光致抗蚀干膜等产品暂定最惠国税率表 序号 税则号列 货品名称 最惠国税率 暂定税率 1 37024221 37024422 印刷电路板制造用宽光致抗蚀干膜 9元/平方米 1.2元/平方米 2 70195900 覆铜箔板玻璃纤维布 12%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