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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开发银行集中缴纳营业税的通知
字号:T|T 2005年01月25日21:16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开发银行集中缴纳营业税的通知 文号 国税函发[1995]669号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日期 1995-12-26  有效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支持组建政策性银行的精神,便于国家开发银行应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开发银行集中缴纳营业税的通知 文号 国税函发[1995]669号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日期 1995-12-26  有效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支持组建政策性银行的精神,便于国家开发银行应缴纳的营业税集中返还,现对国家开发银行纳税地点的问题明确如下:国家开发银行委托贷款业务应缴纳的营业税,从1995年1月1日起改由国家开发银行总行集中缴纳,不再由受托行就地代扣代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