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缅甸国际航空公司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文号 国税函发[1995]526号 发文单位 财政部 发文日期 1995-9-20 有效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现将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缅甸国际航空公司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缅甸国际航空公司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文号 国税函发[1995]526号 发文单位 财政部 发文日期 1995-9-20 有效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现将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缅甸国际航空公司开辟仰光--昆明航线的通知》(民航运函[1995]512号)转发你局。请按照我国税法规定,作好征税工作。
附件: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缅甸国际航空公司开辟仰光--昆明航线的通知
1995年5月30日 民航运函[1995]512号
云南航空公司:
根据中缅两国政府民用航空运输协定及两国航空当局达成的协议、谅解备忘录,缅甸国际航空公司计划从一九九五年七月十五日起使用湿租马来西亚航空公司的飞机(马来西亚注册、马来西亚航空公司标志)开始经营仰光--昆明往返航班。具体航班号、机型、班期、航线如下:
一、航班号:UB271/2
二、机型:B737-4H6(座位布局12J/134Y)
三、班期:每周一班,周六飞行
四、航线:仰光--昆明--仰光
具体航路、时刻以民航总局航管部门的通知为准。请各有关单位大力协助做好开航前的准备工作。
[注:云南省国家税务局1995年10月19日以云国税外字(1995)78号原文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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