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1998年全国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情况的通报 文号 国税发[1999]62号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日期 1999-4-14 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1998年全国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情况的通报
文号 国税发[1999]62号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日期 1999-4-14 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培训中心、长春税务学院:
1998年是税务系统百万干部职工战胜重重困难、取得辉煌成就的一年,也是全系统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开展的一年。一年来,在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精神指导下,各地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按照总局《1998年全国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要点》的部署,认真组织政治理论学习,深入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大力宣传树立先进典型,积极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加强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为完成税收各项工作任务发挥了服务和保障作用。
一、认真学习理论,坚持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
一年来,各地把组织税务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学习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精神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首要任务,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的通知》精神和总局党组的要求,结合新的形势任务及本单位的实际,对学习理论作出具体部署,建立健全理论学习的领导责任制,统一规划,明确重点,分段实施,检查考核。
(一)认真抓好党组(党委)中心组的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增强运用邓小平理论指导税收实践的自觉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五大精神上来,是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思想上的共识。各地按照总局党组要求和当地党委部署,结合税收工作和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思想实际,确定学习内容,制定学习计划,聘请专家教授讲课辅导。并按照“不重形式重内容,结合实际求实效”的思路,把学习与调研、思考与实际结合起来,提高了学习效果。四川省国家税务局认真落实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领导干部在职自学和理论学习考核等"三项制度",将理论学习情况列入评议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业绩的重要内容。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党组中心组的理论学习,在突出学习重点的同时,注意采取灵活有效的形式和方法,吸收基层分局局长和机关处室负责人参加,并建立中心发言人制度。中心组成员除每月参加集中学习讨论外,还按计划进行自学。党组成员围绕税收工作实际,结合理论学习进行专题调研,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既提高了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又解决了当前税收工作中的难点和热点问题。
(二)认真做好处以上干部的理论培训工作。一年来,各地通过举办各种读书班、培训班、轮训班,组织省(区、市)局机关处以上干部和地(市)局领导干部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精神。培训中坚持学以致用的原则,引导处以上干部在全面理解和重点掌握邓小平理论的精髓及党的十五大精神上下功夫,并注重理论联系实际,通过采取个人自学、理论辅导、解疑答难、专题讨论、举办知识竞赛等方法,使广大干部提高了政治理论素质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增强了作好税收工作的信心。深圳市国家税务局以基层党校为阵地,分批组织处以上干部脱产轮训,邀请中央党校教授进行专题讲座,参加市委宣传部举办的邓小平理论知识竞赛,组织干部撰写学习理论心得体会,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使大家体会到,只有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自觉地用邓小平理论指导实践,才能做到“政治坚定有精神支柱,团结和谐有共同语言,廉洁为民有思想基础,开拓实干有行动指南”。
(三)认真搞好干部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在认真组织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和做好处以上领导干部理论培训工作的同时,各地还对广大干部职工的理论学习做了细致安排,针对基层工作特点,采取"小集中"走读班、落实"学习日"制度等方法,把政治理论学习与形势政策教育及日常的思想道德教育结合起来,统一规划部署、统一内容重点、统一检查考核,使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提高了认识,看清了形势,坚定了信心。增强了作好税收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在理论学习中开展"解放思想,增强创新意识"大讨论,组织干部职工运用党的十五大精神,就税收工作中"观念创新,知识创新,机制创新,工作创新"展开讨论,使全局形成了以理论学习成果指导税收工作实践的良好局面。北京市国家税务局针对1998年税收任务重、工作难度大和部分干部职工信心不足等问题,结合改革开放20周年纪念活动,及时在干部职工中进行形势政策教育,组织参观改革开放20年成就展览,举办形势报告会,引导广大干部职工从改革和发展的大局看形势,正视困难。坚定信心,努力工作,为全面完成税收增收任务奠定了思想基础。
二、以"规范化服务"和"行业作风整顿"工作为置点,积极推进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1998年5月,总局提出的关于在全国税务系统开展"办税服务厅规范化服务"活动和在基层窗口单位进行行业作风整顿的实施意见,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部署,推进税务系统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重要举措。一年来,各地按照总局的要求,把开展"规范化服务"活动和行业作风整顿工作与继续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创建"青年文明号"、"文明单位"和争当"优秀税务工作者"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促进了文明行业创建工作的开展。
(一)"办税服务厅规范化服务"活动成效明显。办税服务厅既是纳税人办理涉税事宜的重要场所,也是体现税务行业文明形象的"窗口"。为此,各地税务部门十分重视"规范化服务"活动的开展,按照总局制定的规范化服务的要求和标准,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认真指导、帮助基层建立健全包括岗位责任制、目标考核制、奖惩制在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并不断加大检查、考核工作力度。同时,注重将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贯穿于整个活动之中,引导干部职工在长期的、日复一日的规范化操作中不断增强为人民服务的意识。树立祟高的职业理想,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精湛的职业技能,遵守严格的职业纪律,把"为人民服务、树行业新风"这一创建活动的主题落实到干部职工的工作岗位上和具体实践中。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在办税服务厅推行的对"最后一名纳税人负责制",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在完善"第一询问人责任制"基础上开展的"全程文明服务"活动等,不仅丰富、扩展了文明服务的形式和内容,保证了依法治税的顺利实施,而且赢得了当地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及广大纳税人的称赞,树立了税务新形象。
(二)行业作风整顿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在1998年税收任务异常繁重的情况下,各地税务部门认真按照行业作风整顿的步骤和要求,坚持"纠风"和"创建"并举、"服务"与"管理"并举的方针,在基层窗口单位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进一步强化了税收征管,改善了征纳环境,促进了税收任务的完成。大连市国家税务局狠抓领导责任制的落实,在市局系统20个基层分局成立了"一把手"负责的行风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完善了"一岗两责"制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在全区15个地市局举办领导干部学习班,组织1100余名中层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总局有关文件精神,研究部署整顿计划,克服"重复论"思想,提高了干部的认识。江苏省地方税务局为了加强整顿工作的针对性,在省局系统召开各类座谈会216次,发放调查问卷4万余份,并组织检查组分赴各地明查暗访,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湖北省国家税务局采取抓领导、带群众,抓典型、带一般,抓机关、带基层的方法,广泛开展"五评议、四检查"活动,帮助干部职工从思想上挖根源,从管理上定措施,从行动上抓整改,从严从快地查处了一些单位和个人的违纪违法问题。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充分发挥信访的渠道作用,采取领导包案件制度,对人民群众信访举报的149起案件进行认真调查,查结128件,立案14件,查结13件,处分干部19人,有效地扼制了行业不正之风,受到人民群众的好评。
(三)文明行业创建迈上新台阶。全国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结束后,各地税务部门不断加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力度,在落实领导干部责任制,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的基础上,注重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文明行业创建的管理机制。1998年6月,总局颁发《全国税务系统文明单位和优秀税务工作者评比表彰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后,各地结合实际,制定了具体措施,严格管理工作。同时,主动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积极参加地方组织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重庆市国家税务局注重在“巩固、延伸、辐射、提高”上下功夫,认真总结文明服务示范工作的经验,在市局系统全面推广。并结合重庆市开展“弘扬红岩精神,塑造当代重庆人”活动,组织开展了“爱我重庆、建我重庆、奉献重庆”的读书演讲竞赛,把“爱国、奋斗、团结、奉献”的红岩精神落实到爱岗敬业、为国聚财的实际行动中。北京市地方税务局通过在基层税务所开展"创三优"活动,使市局系统94.4%的基层单位达到"优质征管、优良服务、优美环境"的标准。陕西省国家税务局以开展“创佳评差”活动促进文明行业建设工作,在强化管理、注重指导、突出创建、重点培育上下功夫,使省局系统90%的基层单位建设成为文明单位,其中省、地级文明单位230个,占文明单位总数的30%。
一年来,全系统文明创建工作成绩喜人,各地税务部门在当地创建文明行业(系统)和行风评议等活动中名次显著前移。如北京、吉林、江西、青岛、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宁夏、新疆国家税务局,黑龙江、福建、厦门、河南、湖北、湖南、陕西、重庆地方税务局等18个单位跨入了省级文明行业(系统)行列,或在全省(区、市)"窗口"行业行风测评中名列第一。
三、大力宣传树立先进典型,把“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不断引向深入
1998年,全国税务系统宣传典型、表彰先进、学习榜样活动深入扎实、成果喜人。总局组织开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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