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联合会专区 | 资讯 | 企业 | 信息化 | 学术 | 供求
首页 >> 学术研究 >> 政策法规 >> 纳税法规 >> 中央财政法规综合规定 >> 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
字号:T|T 2005年01月16日20:35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 1995年2月22日 财政部[1995]第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库券条例》,现就发行1995年3年期无记名国库券公告如下:   一、1995年3年期无记名国库券,票面年利率为14.5%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 1995年2月22日 财政部[1995]第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库券条例》,现就发行1995年3年期无记名国库券公告如下:   一、1995年3年期无记名国库券,票面年利率为14.5%,从3月1日开始发行,3月20日结束。   二、无记名国库券由证券经营机构承购包销后向社会公开销售,各类投资者均可购买。   三、无记名国库券发行结束后可以上市流通,但不记名,不挂失。   四、无记名国库券从3月1日起开始计息,采取单利方式,不计复利,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不实行保值贴补。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