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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中国出版对外贸易总公司2000年进口图书资料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的通知
字号:T|T 2005年01月14日19:22     
  • 财政部关于中国出版对外贸易总公司2000年进口图书资料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的通知 2000年1月31日 财税字〔2000〕11号 海关总署:   经国务院批准,对中国出版对外贸易总公司2000年为科研单位、大专院校,
财政部关于中国出版对外贸易总公司2000年进口图书资料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的通知 2000年1月31日 财税字〔2000〕11号 海关总署:   经国务院批准,对中国出版对外贸易总公司2000年为科研单位、大专院校,从海外进口用于科研、教学的约56.5万美元的图书、报纸、期刊、文献资料(含缩微平片、胶卷、地球资料卫星照片、附有信息的计算机磁盘、科技和教学声像制品、只读光盘),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其中:北京海关进口约42万美元,广州海关进口约5万美元,天津海关进口约9.5万美元。对本通知下达前已征税款准予退还。   请通知有关海关办理免税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