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联合会专区 | 资讯 | 企业 | 信息化 | 学术 | 供求
首页 >> 学术研究 >> 政策法规 >> 纳税法规 >> 中央财政法规综合规定 >> 内容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3年统计评价工作要点》的通知
字号:T|T 2005年01月13日15:32     
  •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3年统计评价工作要点》的通知 2003年1月2日 财办统[200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上海、深圳、青岛市国资办:   为进一步做好2003年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3年统计评价工作要点》的通知 2003年1月2日 财办统[200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上海、深圳、青岛市国资办:   为进一步做好2003年统计评价和清产核资等各项工作,现将财政部统计评价司(清产核资办公室)《2003年统计评价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工作实际,及早安排落实有关工作任务,并将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及时反馈。   附件:2003年统计评价工作要点   根据财政部总体工作任务和部署,2003年全国统计评价工作将按照“完善体系、拓展职能、加强规范、服务全局”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财政管理中心工作,发扬求实创新、与时俱进、扎实严谨的工作作风,努力推进各项业务工作深入开展。   一、以提高数据质量为核心,积极稳妥地做好会计决算报表工作   2003年会计决算统计工作,要本着“真实、完整、高效、实用”的原则,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以提高数据质量为核心,进一步完善报表体系,严格工作规范,加强工作监管,推动会计决算统计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认真完成2002年度会计决算报表的编制和上报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会计决算的组织工作力度,采取“跟踪了解、重点帮扶、全程监控”的方式,确保各地区、各部门(企业集团)按时完成2002年度会计决算报表的组织落实、报表编制汇总与上报工作;   二是及早下发《关于做好2002年度会计决算报表验审工作的通知》,明确2002年度报表审核工作重点和工作要求,并协助、指导各地区、各部门组织所属地区、单位做好报表验审工作;   三是组织做好全国地方和中央部门(企业集团)的各类报表验审工作,确保2002年度全国会计决算报表汇总工作按时完成;   四是及时向国务院上报“2002年度全国国有企业基本情况”、“2002年度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以及国有资产总表、总账;   五是认真做好2002年全国国有资产总量状况和国有企业运行状况的对外宣传工作。   (二)加强对会计决算报表统计工作的规范管理。   一是要加大《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年度汇总会计信息报告制度》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决算报告制度》等有关制度规范的贯彻落实力度,对会计决算报告中出现的拒报、虚报、瞒报、迟报、漏报等行为要加以严肃处理;   二是要严格会计决算报表的审计管理制度,强化中介机构对会计决算报表审计责任的追究力度,规避中介机构在会计决算报表审计过程中违规行为的发生;   三是制定下发会计决算报表数据汇总与整理规范,统一各类报表主要指标的统计口径及汇总、整理方法和方式,避免因方法、口径等技术操作不同而引起汇总误差;   四是根据国家保密制度和有关会计信息管理制度的新规定,制定会计决算信息保密管理规章,对各类介质的会计决算信息的密级管理做出统一规范,促进解决目前存在密级不统一、缺乏明确标准等问题。   (三)推动会计决算报表编制质量稽核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近年来的工作实践证明,会计决算报表编制质量稽核工作是加强企业(单位)财务监管,促进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手段。2003年要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推动实现会计决算报表编制稽核工作的规范化与制度化,进一步强化稽核工作在整个会计信息统计工作中的功能作用。   一是研究制定“会计决算报表编制质量稽核管理办法”,对稽核内容、工作范围、组织形式及结果处理等进行制度规范;   二是加强与有关单位的业务联系与工作配合,进一步理顺会计决算报表编制质量稽核的工作关系;   三是切实做好包括社会中介机构在内的工作队伍培训,促进提高报表稽核工作水平;   四是组织开展2002年度会计决算报表稽核工作,在全国随机选择包括中央、地方在内的企业(单位)进行样本稽核,及时向有关方面通报全国稽核工作结果,并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予以处理;   五是推动和指导全国各地方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开展会计决算报表稽核工作,加强和地方的信息沟通,促进提高全国会计信息的整体工作质量。   (四)继续完善全国会计决算报表工作体系。   2003年将继续贯彻“基本稳定”的工作方针,结合会计制度改革、预算管理改革和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对年度报表作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一是积极采取措施,实现预算单位报表和财政总决算报表体系的进一步整合,理顺财政信息统计管理过程中的工作关系;   二是本着“科学合理、便于操作”的原则,对报表及指标体系做进一步调整,增加财政管理所需的新信息,减少报表间相互交叉、重复以及填报口径难以准确把握的信息;   三是根据会计制度和预算制度改革的内容,结合近年来报表填报经验和存在的突出问题,陆续出台部分重点指标填报细则;   四是根据会计决算报表调整的要求,本着稳定、实用、简便和快捷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会计决算报表软件的各项功能,在提高软件“方便快捷”功能的基础上,增强“自行核对、自动纠错”等质量控制功能,实现录入、汇总、分析一体化,为有效拓展会计决算报表信息的开发利用领域提供技术支持。   (五)进一步拓展会计决算报表管理功能,促进会计决算报表收集汇总向财务监管转变。   会计决算报表收集汇总是企业、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管的依据和基础。通过四年来的探索和规范,会计决算报表的收集汇总工作日趋规范化、程序化和制度化,目前面临的迫切任务在于拓展会计决算报表管理功能,发挥会计决算数据的基础管理作用,将对企业、单位的财务监管贯穿于会计决算收集、审核、分析、稽核全过程。   一是依据会计决算数据加强企业、单位财务状况的监管,对企业、单位的资产使用状况、收支结构进行全面分析和反映,对国家资金的使用和增减变动进行审核和登记;   二是依据会计决算数据对企业、单位出现重大财务异常的情况进行核实和监控;   三是依据会计决算数据对改制重组等企业、单位的财务状况进行及时跟踪和反映。   二、以强化结果应用为重心,开创企业效绩评价工作的新局面   2003年企业效绩评价工作,要在认真总结几年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国有企业管理体制改革和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需要,本着“注重实效、加强应用、服务监管”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工作体系和工作方法,积极拓展企业效绩评价工作领域,加大企业效绩评价应用力度,推动企业效绩评价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认真做好2003年企业效绩评价的组织落实工作。   一是提高企业效绩评价工作的及时性,及早规划,及早布置,确保2003年企业效绩综合评价工作在上半年全面完成;   二是加强全国企业效绩评价工作的督促与指导,进一步拓展企业效绩评价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力争使全国企业效绩评价工作有一个新的局面;   三是配合中央直管企业集团经营者考核任免制度改革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等试点工作,选择30户~40户中央企业集团实施综合效绩评价,积极发挥企业效绩评价在企业监管中的基础功能;   四是进一步总结两年来企业(集团)内部评价工作经验,全面推进中央企业(集团)内部子公司效绩评价工作,促进内部效绩评价与企业集团经营管理相结合。   (二)不断完善企业效绩评价标准体系。   一是要在“认真总结、求实创新”的基础上,合理改进评价标准测算方法,及早下发《2003年企业效绩评价标准值》,提高评价标准的准确性和实用性;   二是细化评价标准值的行业、区域分类测算体系,进一步研究和规范跨行业、综合性企业集团的评价标准及其标准选定问题;   三是选择若干有代表性的中央企业集团,研究集团内部效绩评价标准的制定方法,指导企业(集团)探索制定集团内部子公司评价标准值;   四是收集、整理跨国公司财务指标体系和主要指标水平,探索制定主要行业的国际标准。   (三)进一步改进企业效绩评价工作方法。   一是增强企业效绩评价工作的规范性。以“规范评价程序,细化操作环节,严格工作要求,严肃工作纪律”为目标,推动企业效绩评价工作方法的科学化和制度化;   二是要进一步严格数据审核和数据调整的规范操作,完善和改进企业效绩评价报告格式,增强评价报告的实用性,促进提高企业效绩评价工作质量;   三是制定《社会中介机构开展企业效绩评价业务的委托程序》,规范评价业务委托行为,并加强中介机构参与企业效绩评价的业务培训,提高中介机构评价业务水平。   (四)积极推动企业效绩评价在监管工作中的应用。   一是会同有关监管部门,深入研究企业效绩评价结果如何同企业经营者任期经营目标考核、企业经营者任免考核、企业收入分配制度相结合等问题,使企业效绩评价成为国有企业监管工作中的制度化、经常化手段;   二是会同金融监管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经营效绩评价体系,并选择部分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进行效绩评价试点,促进效绩评价体系与金融信贷管理有机结合;   三是探索研究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和国有控股公司等授权经营机构的效绩评价方法,逐步建立国有资产授权经营机构的激励约束机制;   四是进一步开展中国上市公司经营业绩评价,并完成《2002年中国上市公司业绩评价报告》,为有关部门加强上市公司的监督提供依据。   三、积极配合企业监管,进一步完善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审核确认工作   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审核确认是企业资本与财务管理的重要基础工作,也是促进加强企业监管、维护国家所有者权益的重要手段。2003年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审核确认工作要在总结近年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通过采取细化确认标准、拓展工作范围、转变工作方式、强化结果应用等措施,进一步推动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管理工作深入开展。   (一)转变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管理工作方式,加大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管理力度。   为规范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管理工作,提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