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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优惠政策(暂行)》出台 入驻新区所得税减免15%
字号:T|T 2014年07月28日10:15     

昨日,记者从兰州新区管委会了解到,刚刚获批的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已经开始发力,目前已经吸引12家外贸企业正式入驻新区综保区。与此同时,兰州新区管委会出台了《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优惠政策(暂行)》(以下简称《政策》)。《政策》规定,区内企业用地供应可享受“出城入园”企业净地出让的优惠政策,代征用地不再收取征地成本费用。

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位于中川机场东部物流产业组团,主要承担保税出口加工、保税仓储物流、产品展示、口岸作业、辐射西北、扩大向西开放等外向型经济功能。目前,项目已完成围网设计、施工、监理招投标工作,综合服务大楼、卡口、市政工程等基础配套设施本月启动建设,年底完成建设任务。日前已引进兰石集团、兰州机电、海天磁业、佛慈制药等12家外贸企业,年进出口贸易总额为1.5亿美元。

根据规定,进入兰州新区综保区的企业,按照“非禁即准、非限即许”的原则,允许增加或扩大经营范围,区内存储货物的品种和仓储时间不受限制。《政策》规定,入驻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的企业,如被有关机构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除减免15%的企业所得税外,从其第一个取得经营收入的纳税年度起,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通过新区财政补贴返还企业5年。此外,2018年12月31日以前,在兰州新区综保区内建成投产的符合国家鼓励类产业政策的工业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以其缴纳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为基数,新区财政专项奖励资金给予100%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