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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秸秆代木示范项目开始申报
字号:T|T 2010年08月16日02:15     木材保护网

近日,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发出了《关于组织申报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201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的通知》。据悉,本次申报项目主要围绕节能、节水、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和污染防治5个方面展开。其中资源综合利用方面,在农作物秸秆、废弃木材综合利用上,秸秆人造板、秸秆木塑材料等秸秆代木示范项目,棉秆秸秆专项、特色利用项目等,第一次明确地出现在该文件表述之中。

与以往申报规定一样,此次项目申报首先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申报项目主体不得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项目;其次,节能减排效果必须明显,项目实施后能够迅速形成显著的节能、节水、节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减少污染物排放的效果。再次,要求项目示范和带动作用明显,以推广潜力大的关键技术和推动试点工作为主,在行业内或某一地区具有较好的示范意义,对节能减排工作有较强的带动作用。文件规定申报、承担项目的企业要具备一定综合实力,具有适度的经济规模,近3年经济效益较好,企业银行信用等级A A 以上,资产负债率60%以下,项目资本金应该落实,企业净资产不低于所承担项目总投资。此次项目申报要求节能项目总投资原则上在3000万元以上,其他项目的总投资原则上应在5000万元以上,西部地区可适当放宽条件。

长期以来,木塑行业的大多数企业在国家项目申报上均显迟钝。究其原因,第一是企业对此不是非常重视,缺少专人负责汇总相关情况;第二是信息不对称,往往申报已经结束,企业才刚刚得知消息;第三是硬件条件不符要求,企业积极性受到抑制。应该说,在目前通讯条件及各项辅助设施已经十分优越的情况下,解决上述问题并不需要花费多大精力和财力。而面对中央政府给出的优惠政策视而不见或失之交臂,何尝不是企业的重大损失?希望这个现象逐步得到改善,让政策的阳光雨露真正能够洒在像木塑行业这样的资源环保型领域,促进国家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工作的进步。

据悉,此次申报将于2010年9月10日前结束,然后国家发改委将按照投资项目管理的相关规定,组织专人对备选项目进行评审和审核。近期,国家发改委、环保部公布了《国家鼓励发展的环保设备(产品)目录(2010版)》;国家发改委等6部委发布了《中国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政策大纲》。在国家有关部委的一系列动作中,我们可以看到,在“十二五规划”出台之前,在循环经济的大框架下,国家资源、环保领域的各项基础工作正在得到不断的充实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