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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企业将由800家减至200家
字号:T|T 2010年07月22日10:49     中国物流与采购网

 

针对钢铁行业目前普遍存在产能增长过快和管理不完善的情况,7月20日,工信部官员表示将采取四项措施来抑制钢铁行业投资过快增长,钢铁企业将由目前的800户减少至200户。
    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司长陈燕海说,为了促进钢铁工业的结构调整、节能减排、转变钢铁工业发展方式,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加快钢铁工业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0]34号文)。根据34号文的要求,工信部制定并颁布了《钢铁行业生产经营规范条件》,已经正式实施。这个经营规范条件主要是针对钢铁行业目前普遍存在产能增长过快和管理不完善的情况而制定的。《钢铁行业生产经营规范条件》将起到三个方面的作用:第一,抑制产量过快增长。从2004年开始,我国钢铁行业每年的产能以6000万到7000万吨的速度在增加。第二,提高产业集中度。在发展过程当中,企业良莠不齐,从装备上来讲,我们拥有世界上最先进的装备和最落后的地条钢。第三,调整生产企业规模。我国有世界上5000多立方米的最大高炉,也有早应淘汰的落后300立方米以下的小高炉。
    针对当前钢铁行业生产过程当中存在的质量、能耗、环保、装备,企业的生产经营规模,以及社会责任、安全等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通过规范条件的执行,力图达到以下两个目的:第一,进一步规范钢铁行业的生产经营秩序,按照生产经营规范所提出来的质量、环保、能耗、装备、安全、企业责任以及生产规模进行规范。第二,大幅度减少钢铁企业数量,由现在的约800户经过联合重组,淘汰落后大概达到200户左右这样一个目标。
    陈燕海总结说,工信部将采取四项措施来抑制钢铁行业投资过快增长:一是控制产能过快增长,这个规范条件作为有关部门核准和备案项目的一个依据。二是作为合理配置矿石资源的依据。三是在这个基础上进一步推动落后产能的退出。四是积极引导银行的贷款和社会投资的投向和投量。工信部正在组织研究积极落实的意见,下一步将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地方认真做好该规范条件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