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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召开《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管理条例》调研座谈会
字号:T|T 2010年06月02日10:17     中国物资再生协会
5月20日国务院法制办、商务部在北京市商务会馆召开了《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管理条例》调研座谈会。国务院法制办工交法制司司长赵晓光、张要波处长、万欣同志,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副司长李文明、陈跃红处长、刘雅同志,商务部条法司冯文副处长、王建波同志等领导参加会议。北京、天津、河北等地商务主管部门,部分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汽车生产企业的负责人,中国物资再生协会高延莉秘书长参加了座谈会。
   本次调研活动,主要是国务院法制办和商务部在广泛听取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管理条例》意见的基础上,结合调研提纲,对一些难点问题再做进一步调研工作,更广泛的听取修改意见。各参会代表在座谈会上就主要问题进行了发言,充分表达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针对大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领带同志表示,国家的一项法律出台要慎重研究,多方听取意见,择日还将做进一步调研。
    上午座谈会结束后,领导同志来到北京市天交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厂、北京金属回收联营公司参观调研,结合实际进行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