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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国专业市场示范区评选暂行办法》等的通知
字号:T|T 2009年12月18日03:51     中国物流与采购网


关于印发《中国专业市场示范区评选暂行办法》等的通知
物联生字〔2009〕109号

各流通管理部门、流通行业协会,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建设现代市场体系的要求和国务院《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精神,推动我国商品交易市场通过发展现代物流实现改造提升,创新行业组织与地方政府共同推动专业市场发展的模式,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决定在全国遴选部分区域,与当地政府及其流通主管部门共建中国专业市场示范区。
    为规范中国专业市场示范区评选及相关管理工作,我会制定了《中国专业市场示范区评选暂行办法》、《中国专业市场示范区申报表》,现予印发,请参阅。

二○○九年十月二十二日

附件:1.中国专业市场示范区评选暂行办法

      2.中国专业市场示范区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