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工薪阶层王先生到北京旧机动车交易市场买了一辆宝来二手车,谈起交易经过,他仍很兴奋:“这车1.8,2002年的,按照最保守的估算,新办法实施前需要缴纳过户费2250元,现在我只缴了1040元,节省了1210元——对于二手车用户来说,这是一笔不小的费用。”
王先生说的新办法,就是于今年8月底颁布、10月1日正式实施的《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之前,二手车交易一直沿用的是1998年颁布执行的《旧机动车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旧《办法》),其间,相隔了整整7年多的时间。
“新《办法》实施后,市场最明显的变化就是交易量增加,二手车价格下滑。”北京旧机动车交易市场信息部负责人王萌告诉记者,年底一般是二手车的交易旺季,一方面,经销商习惯于在年前处理库存,否则新年一到,二手车折旧率增加,利润就会减少,这也促使部分经销商对现有车辆库存进行降价处理;另一方面,新政策使二手车交易管理费用减少,刺激了二手车交易。
王萌表示,初步统计,当前市场的交易量上升了20%,预计今年二手车交易量将达到17万至18万辆,超过去年的14.5万辆已成定局。
交易管理费降低
“七年来,二手车市场交易量增长了六七倍,北京、成都、广东等经济发达地区的私人汽车保有量已占到当地汽车保有总量的50%以上,汽车产量快速增长,汽车产品的推陈出新和更新换代频率的加快,为二手车市场的迅速成长提供了原动力。”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沈进军告诉记者。但一个不容忽视的现实是:我国二手车市场在流通管理上的相对滞后与高速发展之间的矛盾仍很突出,这也是新政策出台的背景。
记者经过调查发现,与旧《办法》相比,新《办法》不仅取消了过户费,交易管理费用也随之降低。
旧《办法》规定,二手车进行交易时必须进行强制评估,工作人员根据车况开出验车评估单,然后将验车单上的数据输入电脑,系统自动评估做价,车主则要缴纳评估价的2.5%作为过户费。
新《办法》中取消了过户费,取而代之的是定额收取交易费用。具体办法是将交易车辆按照轿车、越野车、客车、货车等不同的车辆类型分类,根据不同的排量采取不同的收费标准。
“新的收费标准已经实施。”北京旧机动车交易市场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按照总的原则,各地制定了新的收费标准。在该市场,轿车类有12个排量范围,每个范围内有起始价和最低价,起始价是此类车型的最高收费标准,一般初次登记日期是一年的车辆按照起始价收取,而年限越长的车型收费越低。
他给记者看了一份比较详尽的收费标准:经济型1.0L至1.2L排量的车型,最高收费标准600元,最低收费标准300元;中低档1.4L至1.6L排量的车型,最高收费标准1000元,最低收费标准300元;中档车2.0L至2.2L排量的车型,最高收费标准1800,最低收费标准500元;2.8L至3.0L排量的车型,最高收费标准3400元,最低收费标准500元。
“粗略来看,轿车类的最低收费300元,最高收费4000元,同档车型比原来的过户费便宜了30%至50%。”该人士表示,除了交易管理费降低外,交易时间也有望缩短,交易流程整合简化后,最快30分钟即可成交。在他看来,“降低费用、简化手续为二手车交易提供了便利,给消费者带来了实惠。”
三大难题待解
“值得肯定的是,新《办法》鼓励不同交易主体进行竞争,为二手车交易指明了方向,但在实施过程中逐渐暴露出一些待解的难题,一是发票问题,二是税收问题,三是评估问题。”分析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是说。
“我们首先想知道的是,发票中的车辆价格到底是谁说了算,是买卖双方自报的车价还是按照评估机构标出的价格?”在采访中,广州汽车交易中心相关负责人向记者抛出了疑问。
“其次就是发票如何出账的问题,这也是一个很具体的问题。”他说,作为旧车交易市场,如果开票的金额入账为商品销售收入,那么企业就需面对两方面内容:一是按照2002年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没有进项抵扣,如何处理这笔进账;二是到年终时如果还没有冲销成本,最终会影响到企业所得税问题——这会让企业头疼不已。
“我认为目前开票双方在成交价的管理方面还存在盲区。”江西二手车交易市场相关负责人开门见山地说,如果没有相应的管理办法,很快就可能出现乱填虚开的现象,这个问题已经在江西某些地方出现。“这个问题值得重视,首先它会造成税收的流失;第二会造成交易价格失真,造成全国二手车价格体系的混乱和扭曲;第三会影响到政府的宏观决策;第四会引起交易秩序的混乱。”
业内人士表示,新《办法》本身并没有涉及到税收问题,它所涉及的只是把门槛降低,大门打开,让更多的经营主体进入二手车流通领域,但由于2001年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曾对二手车交易做出相应的税收规定,新政策和已有的规定可能造成一种不平等的竞争关系。
值得注意的是,“诚信问题仍是困扰行业的重要因素,这个问题不解决,二手车市就难以实现质的飞跃。”沈进军表示,当前我国的二手车市场还是一个信息不对称的市场,消费者很难获取购置二手车所必需的与车辆相关的信息。
“问题在于,上述信息内容分别由各自归口单位封存没有共享,可能连经营者也无从查找,让广大消费者在面对这个市场时却成了这个市场中的绝对弱势群体,他们必须面对质量欺诈、价格欺诈、购买非法车辆等风险。”业内人士进一步解释说,其结果必然是二手车市场难以取得消费者的信赖,消费行为必然要大打折扣,许多潜在的二手车需求难以转化成为现实的市场需求。
根据新《办法》的规定,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应当是独立的中介机构,作为买卖双方的一方,二手车经营公司肯定会有自己的评估师来对汽车进行价值鉴定,消费者如果不认可二手车经营公司的评估报告,可以与经营公司协商到独立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鉴定。
要命的是,长久以来,我国的二手车鉴定评估缺乏统一的标准。到目前为止,全国还没有统一的二手车鉴定评估标准及全国性的政策法规。很多二手车交易市场在鉴定评估机构采用简单的平均年限折旧法进行价值的评估,评估结果缺乏科学依据,也与现实的市场行情相背离,难以为公平的市场交易提供价值尺度。
此外,市场信息化程度较低也制约着二手车流通行业的整体快速发展。从国外的经验可以看出,二手车市场的发展是建立在公开、透明的市场基础条件下的,是依靠庞大的信息系统支撑起来的。而目前我国汽车在使用过程中的基础信息,比如车辆发生事故的记录、维修保养记录以及实际行驶里程等,还不属于公开信息,不能进入到二手车流通信息中,从而导致了信息不对称,并使之成为制约消费者购买二手车的重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