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物流用车推荐及展示活动的通知
关于举办2006年物流用车推荐及展示活动的通知物联展字[2006]21号 各有关汽车生产企业: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物流市场日益繁荣,为物流用车带来无限商机。中国传统的运输企业和国际物流企业以及新兴的民营物流企业,形成三股强大的力量拼争着中国巨大的物流市场,激烈的竞争也对现代化的物流装备提出了更高要求。安全、美观、环保、节能、操作简易、使用舒适以及物流适用性强的运输车辆,成为物流行业的普遍需求。为了满足物流发展需要,向广大物流企业推荐优质、先进、实用的物流用车,推动物流运载工具标准化进程,从2005年起我会开展了年度物流用车推荐工作。这项工作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反响,受到了广大汽车生产企业和物流用车企业的欢迎。为更好地将优质、先进、实用的物流用车推向市场,我们决定 2006年继续开展物流用车推荐活动,并充分利用我会与德国汉诺威展览公司联合举办的“亚洲国际物流技术与运输系统展览会”资源,借助展览会在行业内的高度影响力和专业观众优势,扩大物流推荐用车的市场推广力度,同时也为广大物流企业提供一个直观了解和集中采购的难得平台。现将活动具体安排通知如下:一、推荐单位: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二、协办单位:汉诺威展览 (中国)有限公司三、承办单位: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汽车物流分会四、推荐内容(一)2006年城市物流推荐用车(二)2006年中远程物流推荐用车(三)2006年特种物流推荐用车(与国家相关权威机构合作开展,具体另行通知)五、推荐活动的基本原则物流用车的推荐原则是“企业申请,行业推荐,专家评价”,即生产企业自愿提出申请,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组织专家遵循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对申报车型的市场、性价比、销售服务、产品性能和物流特性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对符合条件的颁发“2006年城市物流推荐用车”或“2006年中远程物流推荐用车”,并通过“2006亚洲国际物流技术与运输系统展览会”平台及宣传网络向社会推荐。六、物流用车推荐的程序 (一)填写《物流推荐用车申报表》(见附件1)报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汽车物流分会。(二)汽车物流分会组织汽车、物流、环保等方面的专家,根据申报车型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评选出年度物流推荐用车。(三)“2006亚洲国际物流技术与运输系统展览会”设专区展示,时间:2006年10月10日-13日,地点: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四)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在展览会同期举行证书颁发仪式。(五)通过我会及展览会宣传网络予以推广。七、有关费用凡参加展示的车型,推荐活动不再收取其他费用。展示活动详细费用请见“2006亚洲国际物流技术与运输系统展览会国际运输车辆展”邀请函(见附件2)。八、报名截止日期:2006年8月10日九、活动联系方式单位: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汽车物流分会/会展部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5号邮编:100834 城市物流推荐用车联系人:邢晓文、宋夏虹 电话:(010)68392285-606 E-mail:xingxw@sohu.com 传真:(010)68392289 中远程物流推荐用车联系人:左新宇、陈颖文电话:(010)68392290 E-mail:xinyu_zuo@tom.com 传真:(010)68392289 展示活动协调负责人: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马增荣 电话:010-68392291 汉诺威展览公司: 汪萍、黎明 电话:021-50456700-227 附件: 1、2006年物流推荐用车申报表(略) 2、“2006亚洲国际物流技术与运输系统展览会国际运输车辆展”邀请函(略) 二○○六年四月十日
日期: 2006-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