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批准,自2012年1月1日起,将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的通知》,部分内容吸收了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提出的政策建议。现将《通知》原文以及《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负责人就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答记者问》三个文件,在中国物流与采购网转发。联合会将于近期组织召开说明会,邀请财政部等政府有关部门主管同志对这一政策做出解读,并与物流企业沟通。(研究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