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最近,有不少会员企业向我们反映,国家发改委《关于第七批物流税收试点备选企业名单的公示》发布以后,个别媒体借机开展向企业收费的“全国第七批税收试点物流企业集中发布”活动。
征集推荐物流税收试点企业,是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为会员、为企业所做的一项公益性服务工作。我会从未委托任何媒体进行类似发布活动,也不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为此,特提请相关企业注意,第七批物流税收试点备选企业,还有一系列后续审核工作,关键看是否符合条件,无须经过任何所谓的“集中发布”,更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
二O一一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