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不少会员企业纷纷向我们反映,某些媒体正在组织《第四批物流税收试点企业集中公告展示》活动,要求企业支付0.6——4.5万元不等的广告费用。
对此,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作为全国现代物流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之一,严正声明如下:
一、扩大物流税收试点企业,是落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等九部门《关于促进我们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意见》的有关精神,切实为物流企业解决重复纳税问题的一项重要举措。我们受全国现代物流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的委托,承担了协助推荐试点企业的相关工作。
二,这项工作是为企业服务,帮助减轻企业负担的公益性活动。凡符合条件的企业,我们都会积极向政府有关部门推荐,不向推荐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三,我们没有委托任何媒体对此项工作进行有关收费性的宣传报道工作。企业能否被批准为试点单位,与是否参加此类公告展示活动,没有任何必然的联系。我们已通知有关媒体,立即停止此类收费活动。
特此声明。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
二ΟΟ八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