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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将召开部分物流税收试点企业座谈会


    自2006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对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认定的197家物流企业进行了营业税差额缴纳的试点工作,有效降低了试点企业税负,为推动物流业的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试点中也发现了一些新的问题需要解决。
    为了解掌握物流企业税收试点效果和存在问题,进一步完善有利于物流企业经营发展的税收政策,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运行局会同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将组织召开“物流税收试点企业座谈会”。
    一、时间:
    2007年6月21日(周四)报到,22日(周五)一天开会。
    二、内容:
    上午:座谈试点情况;下午:物流税收实务解答。
    三、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102号(西客站东北方向,步行10分钟左右) 铁道大厦,电话:(010)51879199。
    四、参加人员:
    部分物流税收试点企业财务负责人或财务管理人员(每单位只限1人)。6月18日前请将参会人员单位、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和住宿要求报联合会研究室。
联系人: 贺登才(010—58566575)黄  萍(13301381866)
电话: 010-58566588-135\133\132   传 真:010-58566580
电子邮箱地址:hdc@cflp.org.cn    hp@csl.org.cn

日期: 2007-0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