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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届中国物流与采购好新闻”评选的通知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中国物流学会文件物联研字[2004]100号 各有关报刊: “首届中国物流与采购好新闻”评选于2002年年底举办以来,已历时两年。我国物流与采购行业获得较快务实发展,相关媒体做了大量工作,出现了一批好的新闻作品。为检阅两年来物流与采购新闻宣传成绩,促进本行业新闻作品质量的提高和新闻队伍业务建设,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团结凝聚相关媒体,更好地为物流与采购事业服务,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中国物流学会决定,牵头组织“第二届中国物流与采购好新闻”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参评资格与范围 (一)参评资格。1.面向物流与采购行业(含生产资料流通行业)取得正式刊号的报纸、杂志 ;2.开办与物流和采购有关的专刊、专版、专栏、专号的各类相关媒体;3.人民日报、经济日报、新华社、中国新闻社、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等中央级新闻单位刊播的,有关物流与采购行业的新闻报道。(二)参评范围。自2002年12月1日至2004年11月30日,在以上媒体刊发的涉及物流与采购行业(含生产资料流通行业)的稿件,均在评选范围。  二、评奖项目 (一)消息; (二)通讯(包括特写、调查报告、访谈录); (三)言论(包括社论、评论员文章、述评、短评、编者按、编后、署名评论); (四)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 三、评奖标准和要求 (一)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为我国现代物流与采购事业发展创造良好舆论氛围的新闻作品。 (二)坚持质量第一,树立精品意识。同时又要兼顾参评各方,在质量大体相当的情况下,一家媒体获奖作品最多不超过2篇。 (三)字数限制:消息在1000字以内,言论在3000字以内,通讯在4000字以内,参评的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的代表作,字数可适当放宽。 (四)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系列报道是指围绕已经发生的重大新闻或重大主题所进行的多侧面、多层次的报道;连续报道是指围绕正在发生的重大新闻所进行的“追踪式”报道。作品要求新闻性强,题材重大,具有深度,对本行业的发展影响较大,能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四、参评作品数额分配 参评单位选送各类参评作品总数,每家不超过3篇(每篇送评作品都要填写推荐表并附原稿,各复印8份)。五、参评程序 (一)各参评单位按照规定,首先在内部选拔推荐,由单位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于12月5日前送交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研究室。 (二)由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中国物流学会邀请新闻界资深编辑记者、物流界专家和社团中介组织负责人,组成评选委员会,对送评稿件逐一评审。 (三)在2004年12月24日召开的“第九次中国物流专家论坛”期间,由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中国物流学会在北京宣布评选结果,并举行颁奖仪式。六、关于“2004年中国物流与采购行业10件大事”评选发布(本通知附10件大事推荐表,请有关新闻单位和人士填写并反馈;第九次论坛举办时,请参会代表现场投票排定,并通过新闻界发布)。望有关报刊接此通知后,积极支持参与本次活动。评选办公室设在: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研究室 联系人:贺登才 董来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5号(邮编:100834) 电话:(010)68391488 68391422或13621073053 13661065015传真:(010)68391488 68391256 E-mail:hedengcai@sina.com hdc@cflp.org.cn 附件一:第二届物流与采购新闻大赛参赛作品推荐表(略)附件二:2004年物流与采购行业十件大事推荐表(略) 二00四年十月十八日
日期: 2004-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