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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举办“中国首届物流与采购新闻大赛”活动


关于举办“中国首届物流与采购新闻大赛”暨 “2002年物流与采购行业十件大事”评选推荐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媒体单位: 为紧密联系媒体单位和新闻工作者,扩大物流与采购行业新闻宣传,正确把握舆论导向,促进行业新闻作品质量的提高和新闻队伍业务建设,更好地为物流与采购事业服务,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决定牵头组织“中国首届物流与采购新闻大赛”和“2002年物流与采购行业十件大事”评选推荐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国首届物流与采购新闻大赛” (一)参赛资格与范围 自2000年12月1日至2002年11月30日,在国内报纸、杂志和广播、电视公开刊发的涉及物流与采购行业(含生产资料流通行业)的稿件,均在评选范围。   (二)参赛项目 1.消息; 2.通讯(包括特写、调查报告、访谈录); 3.言论(包括社论、评论员文章、述评、短评、编者按、编后、署名评论); 4.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 以上各项均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 (三)评选标准及要求 1.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针,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报道现代物流与采购的理念、政策、动态、组织、人物、事件等的优秀新闻作品,为我国现代物流与采购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参赛稿件要求导向正确,内容真实,题材重大、新颖,文字生动,创新意识强,实用价值高,社会影响大。 3.字数限制:消息在1000字以内,言论在3000字以内,通讯在4000字以内,参赛的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的代表作,字数可适当放宽。 4.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系列报道是指围绕已经发生的重大新闻或重大主题所进行的多侧面、多层次的报道;连续报道是指围绕正在发生的重大新闻所进行的“追踪式”报道。作品要求新闻性强,题材重大,具有深度,对本行业的发展影响较大,能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四)参赛作品数额分配 参赛单位选送各类作品总数,每家限2至8篇(表格附后)。 (五)评选程序 1.各参赛单位首先在内部选拔推荐,由单位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于11月30日前送交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研究室。 2.由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邀请新闻和物流两个方面的专家以及社团中介组织负责人,组成大赛评选委员会,对送评稿件逐一评审。主要奖项,由各评委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推举产生。 二、2002年物流与采购行业十件大事推荐活动 (一)推荐主体 1.面向物流与采购行业(含生产资料流通行业)的报纸、杂志和网站; 2.经常报道物流与采购新闻事件的各类社会媒体。 (二)推荐范围 1. 国家对本行业出台的重要政策和法规; 2. 对全行业有重大影响的重要事件; 3. 本行业发展中具有标志性的重要数据; 4. 对全行业有影响的重要案例、经验、教训; 5. 重大的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进步或理论创新。 所推荐项目,必须对行业有全局性影响,同时兼顾物流与采购各个环节和政府、企业、社团组织各个方面。 (三)推荐程序和办法 1.各媒体根据以上范围组织推荐(每家限10件),12月10日前送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秘书处研究室汇总(表格附后); 2.研究室根据得票情况进行排序,提出候选事件20件; 3.待召开新闻发布会时,请新闻单位和物流行业代表现场无记名投票决定。 三、结果发布 2002年12月21日下午,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新闻大赛”评选结果,同时公布“2002年度中国物流与采购行业10件大事”。对获奖作品颁发证书,并在相关媒体上刊发获奖消息。对组织工作出色的单位,另设优秀组织奖。   四、联络及其他 联系人:贺登才 胡大剑 董来顺 电话:68391422 68391488 13621073053 传真:68391488 68391256 E—mail:zhwulyjsh@sina.com hedengcai@sina.com 本次活动不向新闻单位收取任何费用,望各单位接此通知后,积极支持并参与。 二00二年十月二十一日
日期: 2002-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