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召开,决定推出进一步减税措施,持续推动实体经济降成本增后劲。会议决定,简化增值税税率结构,从今年7月1日起,将增值税税率由四档减至17%、11%和6%三档,取消13%这一档税率;扩大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范围,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将2016年底到期的部分税收优惠政策延长至2019年底,包括对物流企业自有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半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