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高度重视物流用地保障
2013年,发改委印发了《全国物流园区发展规划》,强调了物流园区公共性和基础性的属性。物流用地作为物流园区的重要载体,具有较强公共属性。随着国民经济的转型发展和扩大消费战略的实施,物流用地日益成为推动物流集聚,服务地方经济、带动城市消费的重要配套设施,亟待予以重点保障和支持。
建议各地政府加强对物流用地的统一规划和科学布局,保证物流用地指标的稳定供应,加强与港口、码头、机场、车站等交通枢纽的衔接,取消对物流用地投资强度、税收贡献等方面的附加要求,充分考虑物流用地的后期拓展性。科学设置物流用地置换标准,保证企业搬迁后正常经营。对物流园区、配送中心等仓储类物流设施用地应硬性规定和立法保护,不得随意变更用地性质和规模。推行租地建库方式,从源头上堵住借物流名义圈占土地的问题,保证物流用地用于物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