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签证申请事项表
■ 提供九个月以上的有效护照(从回国的日期算起)
■ 护照需本人签名(中文)
■ 邀请信
■ 日程表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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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谈预约表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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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跨团组,需提供外单位人员的任务确认件原件及复印件、审查批件(政审)原件及复印件、护照
■ 除以上材料外还需准备邀请函、日程复印件。
■ 请各团组自行留存护照复印件,以备预定机票及境外保险使用。
■提示
1、美国驻华大使馆网站
2、美国使馆关于按领区签证的解释
美国使(领)馆受理中国签证申请,按签证申请人常住地,划分为上海、广州、沈阳、成都领区分别受理。团组人员可根据常住地,分别到所在领区申请签证,也可由组团单位统一申请签证,由使馆根据申请人常住地情况,决定面谈的地点。
上海领区:上海、江苏、浙江、安徽
广州领区:广东、广西、福建、海南
沈阳领区:辽宁、吉林、黑龙江
成都领区:云南、贵州、四川、西藏、重庆
■ 纸质照片1张
用胶带贴于护照封面(必须是彩色白背景,51mm×51mm,六个月之内的近照,如照片与申请本人有较明显差异,使馆不予受理),数码相片在线填表时直接上传网站,具体要求请上美国使馆网站查看。
■ 签证申请表DS-160条形码表格
DS160表须在线填写并提交,提交后生成 一张“信息确认页”,该页无需与面谈约见材料一同提交,赴使馆面谈时由本人直接递交使馆。
DS160表格中“Step 1) Select the location where you will be submitting your application”一项,请根据本人常住地所属领区进行选择(领区划分请见本页特别提示:6),所填地区必须与使馆要求的面谈地点保持一致,否则面谈地使馆将无法获取相关信息,不予面谈(使馆原则上按常驻地所属领区确定面谈地)。各团组在面谈地点确定后,请及时核对此项,如所填选项与使馆要求的面谈地点不符,务必对其进行修改并再次提交。
“信息确认页”需在上面注明人员姓名的电码、中文姓名、中文家庭地址、公司名字、地址,粘贴签证申请费收据。
填写DS160表格前请仔细阅读“美国驻华大使馆有关DS160在线申请说明”
通知:
美驻华使馆将于2012年5月21日正式启用“二办”(朝阳区秀水东街2号),受理所有因公团组面谈。届时将为中方因公申请人开辟专门窗口。
2012年7月16日以后,面谈预约单上须提供DS160表确认页的条形码编号,否则无法预约面谈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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