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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境)介绍


因公出国(境)介绍

 

 

1、什么是因公出国(境)?

    受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或国有企事业单位派遣,以执行公务为目的,出访时间、出访国家(地区)、出访路线等均有严格规定的非个人支出费用的出国(境)活动。

 

2、因公出国(境)的有关规定:

1)一个因公出国(境)团组人数限制在10人以内;

2)出访1个国家为6天,2个国家10天,3个国家12天;

3)因公出国(境)费用有财政部规定,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3、双跨团组是指由不同地区或不同行业、部门的人员共同组成的团组。注意,报联合会国际部的团组团长外事主管部门应是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国际合作部。

 

4.、因公出国应按一个国家(*美国除外)提前1个月递交立项报批材料,如需赴两个国家则提前两个月,赴台则需要至少提前3个月递交申请立项材料。

*美国预约时间较长,需提前三个月报批

 

 5、组团因公出国程序要求(以双跨团组为例):

 

   立项报批→向各外事主管部门发征求意见函和任务通知书做确认件/政审→办理护照(如护照还在有效期内无需办理)→办签证(根据各国要求填写签证申请表)→回国总结/交护照

 

(1)立项报批要求:

      1)填写出国任务报批件 

      2)申请立项报告(邀请方、本单位、详细日期,具体几天、领队[生日,出生地]、内容)

      3)名单(姓名、出生日期、出生地、性别、单位、职务、外事主管部门、[有护照注明护照号]

      4)境外邀请函(日期、邀请人)[办签时要原件]

      5)具体的日程安排(详细的公务日程)

      6)所需费用的预算(机票费用、住宿费、伙食费、供杂费、城市间交通费)

 

2)组团单位向各外事主管部门发征求意见函和任务通知书,等待个外事主管部门做出国确认件,同时,团组成员到其所在人事部门作政审。

 

3)团组成员拿到外事主管部门确认件和做完政审后应向组团单位递交:

1)出国任务确认件[原件]

2)单位派遣函

3)政审原件一份

4)如需办理护照递交办护照所需材料(见“办理护照要求”)*

*护照由团员各外事主管部门办理

 

4)办理护照:

     详细参考网页中护照办理要求。

 

5)办理签证

    1)什么是签证?

           签证是一个国家主权的体现,是指一个主权国家发给外国公民入、出或经过其国境的许可证明。

    2)签证种类:

       按照签证用途可分为:入境签证和过境签证

    3)申请哪一国家的签证就按照这一国家的要求准备材料,各国具体要求会有所不同。详情在立项后、办理签证前咨询国际合作部。

 

6)回国总结 /交护照

         团组结束在国外的公务后应向上级外事主管部门交工作总结,总结内容要全面、详细,有工作重点及收获。

同时上交护照,如护照有所丢失或损坏,要及时向上级外事主管部门递交护照丢失或损坏说明,并附上个人检查。

 

6、参加团组办理出国(境)任务确认件所需材料:

1)任务通知书(原件)

2)征求意见函(原件)

3)任务批件(复印件)

4)日程、邀请信、名单

5)如赴台湾需要国台办批文;


 

日期: 2012-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