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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运作是提高协会公信力的核心


规范运作是提高协会公信力的核心

----在国务院国资委行业协会经验交流会上的发言材料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崔忠付

二〇〇九年一月十五日

 

尊敬的黄淑和副主任,各位领导、同志们,大家好!

    国资委成立以来,第一次召开这样一个经验交流会,为我们提供了很好的学习交流的平台。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这几年在规范运作方面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还谈不上经验。这里把我们的一些做法向大家做个汇报,与大家共勉。

一、公信力建设是行业协会生存发展之本

带“中国”字头的直管协会基本是国家机关各部门改革时成立的。现在社会上把我们这些协会叫做“官办”协会,其含义是你们是二政府。对我们社会团体性质提出了质疑,对我们公信力产生了怀疑。行业协会是改革开放的产物,是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而发展的,其宗旨就是服务,为企业服务,为会员服务,为行业服务,为政府服务,真正发挥政府和企业的桥梁纽带作用。如没有公信力怎么能搞好服务?为此,联合会转变观念,深化改革,改变过去依赖、依靠、依仗政府的思想,摆脱过去政府附属物状态,真正成为社会团体,在推动行业发展,提高产业竞争力,构建和谐社会中,主要抓了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制度建设,做到有章可循。

     建设行业协会的公信力并不是一句空话。为此,联合会成立以来,陆续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目前,联合会共制定涉及对内管理、对外开展各类服务活动的规章制度30个。可以这样说,凡是联合会按章程开展的任何活动,都做到了有章可循,有制度规范,有明文自律。违反了制度,有问责、有处罚。这些规章制度为联合会的公信力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开展公共服务,为行业多做实事。

我们认为,行业协会的公信力,其核心就是行业公众的认知度。公信力的重点在于“公”。为此,联合会把为行业提供公共服务作为重点来抓。比如,在国家有关部门的支持下,成立了全国物流技术标准化委员会,陆续制定了100多项物流行业急需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为物流产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统计局联合制定了社会物流统计及核算制度,填补了我国物流统计方面的空白;制造业和非制造业PMI指数的应用发布,为政府宏观调控和企业经营决策提供了相对科学的依据;与教育部合作共同推动物流人才教育工程,全国已有309所本科院校、超过600所高等职业学校和1000多所中等专业学校开设了物流专业,在校学生突破60万人;“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科学技术奖”已评出获奖项目92项,推动了行业科技进步。正是由于联合会开展了上述非盈利性的行业公共服务,从而确立了联合会在物流行业的地位,赢得了行业的认可。

(三)提高服务能力,赢得企业和政府信赖。

    公信力要靠能力建设作保障。没有能力,就谈不上为行业、为企业、为政府服务,也无从赢得行业、企业和政府部门对协会的信赖。因此,联合会自成立伊始,就把提高员工队伍的能力建设放到了突出位置。2003年,联合会在国资委所管行业协会系统内比较早的进行了内部改革。在用人上,打破了原来的行政级别,采取对部门正职由联合会聘任,部门内工作人员由主任聘任的做法;对联合会内部难以产生而岗位又急需的人才,公开在社会上招聘;在分配上,原有行政级别工资所占比重大幅降低,岗位、任务、绩效考核成为决定收入多少的主要因素。这些措施极大地促进了联合会员工能力的提高。同时,联合会以顾问委员会、专家委员会、特约研究员等形式,把社会上不同层次的著名经济学家、物流领域的著名专家学者以及专业研究人才共200多人,紧紧地团结在联合会周围,在为行业、为企业、为政府服务中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由于联合会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的提高,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外界有“中物联是企业靠得住、行业离不开、政府信得过”的行业协会。

二、规范管理是协会保持公信力的关键

    行业协会公信力的关键在于规范管理、规范运作。这是由行业组织的章程、职能、定位决定的。联合会的规范管理和规范运作,既是建立行业市场竞争秩序的重要内容,又是行业健康发展的迫切要求。几年来,联合会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了规范管理,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一)规范财务管理。

    一是针对行业组织的特点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行业组织的财务工作究竟怎么做,应当说在许多方面还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还在探索之中。我们针对联合会的实际情况,做了一些探索。在对外投资方面,原来单位财务制度规定较粗,而现在投资的渠道很多,风险较大,对此我们将该制度进一步细化,明确审批程序和权限,从而确保了联合会国有资产不仅不流失,还有所保值增值。如差旅费报销问题,财政部出台的新文件主要针对行政与事业单位,对社团不是完全适用。联合会依据财政部最新颁发的差旅费报销规定,参照联合会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本单位的差旅费报销办法,即根据业务活动需要和员工不同职务、不同出差任务、不同接待水平的情况,相应地制定了交通费的报销、途中和住勤的伙食补助以及通讯补贴的报销标准,以文件形式下发各部门,避免了差旅费报销的随意性。近年来,联合会从社会上招聘了一些人员到联合会工作,对这些人员的收入、个人所得税扣缴以及实名制发放等问题,都是面临的新问题。联合会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参照国家有关文件制定出了较为科学的规定,避免了无章可循和不规范现象的发生。

    二是推行联合会内部全面预算管理。目前我会秘书处内部设立17个部门,其中8个管理部门,承担着联合会和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行业管理和课题研究任务以及联合会的内部管理。这些部门的人员经费和日常经费实行定额预算、包干使用。其余9个是业务部门,除承担部门内人员经费外,还承担了联合会的有偿服务经济指标并纳入联合会的预算管理。各部门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几年来没有发生任何经济违规现象。

    三是加强对代管单位的财务管理。目前,联合会管理的事业单位有9家,管理的事业单位所属企业11家。联合会每年都要对这些单位的财务年报预、决算,基建项目预、决算,企业年报等各种财务报表进行审核,汇编后上报国资委财办。国资委财办再汇总上报财政部。联合会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法规进行认真审核和审查,维护了国家的财经纪律。

(二)规范外事管理。

    长期以来,联合会一直非常重视外事工作以及外事管理工作。根据外交部、国资委有关外事工作管理的规定,联合会基本上每年都要召开一次外事工作会议,突出强调外事管理工作。联合会还先后下发了外事管理的三个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各项外事规章制度。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按国家外事规定和联合会外事制度办理各项事务,不断加强和完善规范化管理。

一是加强因公出国(境)团组、人员审批规范化管理。根据联合会要求,各部门、各代管单位都编制年度因公出国(境)计划,有序地执行因公出国(境)任务。未列入计划的出访团组,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予批准。在严格遵守因公出国(境)的各项规定方面,联合会领导起到了带头和表率作用。汶川地震后,国资委外事局召开紧急会议,传达中央关于压缩暂停因公出国(境)团组的精神。常务副会长何黎明本来第二天出访团组参展,京外人员已在京集中,机票、食宿及展厅都已定好,但得知中央精神后,立即主动取消了出访行程,为此联合会承担了很大的经济赔偿损失;陆江会长、副会长兼秘书长崔忠付、副会长任豪祥也分别取消了出访计划和停止办理出访手续。

    二是严格邀请外国人来华审批管理。联合会是国家批准的邀请外国人来华访问的“被授权单位”。虽然有了这个资格,但在把握上,联合会一般从严控制。联合会对各部门、各代管单位邀请外国人来华批件的审批程序做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包括来华团组的目的、人员、停留天数、签证种类等。对联合会及代管单位在华举办国际会议和会展中邀请外方人员方面,也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职责和上报程序,特别是涉及外国政要,敏感人士和台湾地区人员的邀请,按规定程序审批。例如,我会与德国汉诺威展览公司在上海举办的“亚洲国际物流技术与运输系统展览会”,近两年涉及台湾地区企业和人员参会,按规定都另写报告报国家科技部审批。北京奥运会期间,联合会坚决执行国家减少和控制邀请外国人来华访问和“谁邀请,谁接待,谁负责”的精神,这期间没有邀请外国人来华访问,更没有出现倒卖“被授权单位”批件的情况发生。

    三是严格控制“双跨”团组出国(境)。按照外交部文件精神,联合会对所属各部门及代管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从出访任务、团组规模、参团人数、访问国别、邀请单位、公务活动、行前教育以及考察成果(出访报告)等都作了严格具体的规定,有效地防止了出访团组中存在的“拆分团组”和“团中团”现象,特别是对公款旅游行为起到了遏制作用。对跨地区、跨部门(双跨)团组实行了严格管理。各部门各代管单位组织双跨团组,包括双跨培训团组,必须报经联合会批准,未经批准不得向外发组团通知。特别是严禁各部门、各代管单位组织一般性考察和营利性双跨团组,坚决杜绝“倒卖批件”的行为发生。对执因私护照执行公务的情况也明文禁止。

    四是规范外事服务管理。根据联合会外事工作管理、服务的双重职能,我们不仅在管理上规范化,也做到了外事服务的规范化。联合会要求各部门、各代管单位配备专职或兼职外事联系人或专办人员,定期对外事联系人和专办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以减少错误,提高办事效率。对各部门、各代管单位的出国(境)团组和邀请来华

日期: 2009-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