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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中国改革开放30周年生产资料流通行业“杰出企业”推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物联生字〔2008〕72号


关于组织开展中国改革开放30周年生产资料
流通行业“杰出企业”推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生产资料流通企业、会员单位,有关行业组织:
今年是我国改革开放30周年。30年来,生产资料流通行业取得了巨大成就,对国家经济建设做出了很大贡献,也培育和造就了很多杰出的生产资料流通企业。值此改革开放30周年之际,在生产资料流通行业组织开展隆重纪念活动,全面总结并大力宣传30年来取得的辉煌业绩,激发全行业广大干部职工的荣誉感、责任感、使命感,对于我们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实现生产资料流通业的新发展、新跨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此,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经研究决定,在全国生产资料流通行业开展“中国改革开放30周年生产资料流通行业杰出企业”推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杰出企业”评选条件
“杰出企业”应为全国或区域性生产资料流通行业龙头企业,在行业改革发展中做出了历史性贡献;范围为境内各种所有制生产资料流通企业。具体评选条件见附件1。
二、申报方式及时间
“杰出企业”由各省物流协会、有关行业协会推荐申报,或生产资料流通企业直接申报。
请各申报单位认真填写申报表(见附件2)后,采用特快专递或传真方式报送“推选表彰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申报活动从2008年9月8日至10月10日止。
三、组织评选
为切实加强对本次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推举、评选过程客观公正,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成立“中国改革开放30周年生产资料流通行业‘杰出企业’推选表彰活动组委会”,组委会成员由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有关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生产资料流通企业的领导组成。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推举、评选活动的日常工作。
四、发布与表彰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将结合生产资料流通行业改革开放30周年有关纪念活动,对评选出的“杰出企业”,在11月份召开的“中国生产资料流通行业改革开放30周年纪念座谈会”上颁发牌匾、证书,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予以发布。
“中国生产资料流通行业改革开放30周年纪念座谈会”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推选表彰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生产资料市场专业委员会。
电话:010-58566588转125、010-58566571、13810770382、13901011597;传真:010-58566571。
电子邮箱:daiguanfei@yahoo.cnqianw6@163.com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6号恒华国际商务中心C座1503;邮编:100045。
联系人:代官飞、钱巍。
此次推选表彰为公益性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附件:1.中国改革开放30周年生产资料流通行业“杰出企业”评选条件
2.中国改革开放30周年生产资料流通行业“杰出企业”申报表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日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                 2008年9月3日印发
 
附件1:

中国改革开放30周年生产资料流通行业
“杰出企业”评选条件

(一)在生产资料流通行业改革开放30年中,对推动全国或区域生产资料流通业改革开放、创新发展,做出历史性贡献;
(二)在企业不同层面勇于变革,业绩卓著,成为行业深化改革、提升竞争力的先行者和倡导者;
(三)具有较强的成长性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企业规模增长迅速,在行业内具有较高影响力;
(四)在企业成长壮大过程中,勇于探索,在生产资料流通方式等方面有所创新与发展;
(五)注重企业文化和诚信体系建设,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遵守市场秩序、诚信经营等方面发挥典范作用;
(六)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做出突出贡献,在业内具有较高的美誉度和社会公认度。
 
附件2:
中国改革开放30周年生产资料流通行业
“杰出企业”申报表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邮 编 
联系人 电  话 手  机 传  真 电子邮箱
    
主要业绩(可另附页):
企业申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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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08-0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