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8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物流业从一个概念的提出发展成为支撑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产业,实现了从起步到跨越的快速发展。党的十九大开启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新征程,我国物流业已经进入以质量和效益提升为核心的发展新阶段。一批物流企业坚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物流供给质量;配合“一带一路”国家倡议,加大网点建设与网络布局,积极走出国门求发展;坚持效率提升和创新驱动,积极引入新技术、新模式、新理念,提高全要素生产率,释放发展新动能;积极推进构建高效透明、开放共享、诚实守信的物流生态体系,成为行业发展的杰出企业。
为表彰上述行业发展中的杰出企业,树立行业典范,推动我国物流业持续快速发展,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决定,在全国物流领域开展“2018中国物流杰出企业”推荐评选活动。请各有关单位、
企业积极参与,认真做好推荐和报送工作。
一、评选项目
2018中国物流杰出企业
二、评选原则
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保评选过程严谨、有序、高效。
三、评选范围
在中国境内开展业务的物流企业及物流行业相关企业(如物流园区、物流信息化、物流设备制造、物流咨询及方案策划)。
四、评选条件
1. 参评企业正常运作两年以上(含两年),且有较好的盈利水平,企业业绩表现突出,业务增长较快,规模发展迅速,行业竞争力明显;
2. 参评企业具备领先的商业模式和独特的运营模式,在行业内具有典型意义;
3. 参评企业在技术、市场、管理等方面具备很强的典型性;
4. 参评企业信用等级良好,具有较高的行业知名度和美誉度。
五、评选方法
1. 相关组织和媒体推荐、企业自荐。组委会秘书处通过新闻媒体、传真、信函及网络等渠道向全国范围内的相关企业发布“活动通知”和“申请表”,进行“2018中国物流杰出企业”的推荐、自荐和报送工作(相关组织和媒体推荐、企业自荐)。
2. 组委会秘书处进行初审。组委会秘书处对回收的有效申请表进行整理统计,根据评审标准进行初审,并向评审委员会推荐25家候选企业。
3. 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标准对候选企业进行评审,最后确定20家“2018中国物流杰出企业”。
4. 奖项公布。在“2018(第十六届)中国物流企业家年会”上宣布最终评选结果并颁奖。
六、评审委员会组成
评审委员会由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牵头,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著名专家学者和知名物流企业代表组成。
七、组织机构
大会组委会秘书处设在《中国物流与采购》杂志社,秘书处负责评选的日常工作。
联系人:吴海波 010-68392974 13691150319
宇 颖 010-68392278 13520360409
李 斐 010-68392292 13269558321
高 威 010-68391021 18612005151
传 真:010-68392961 010-68392214
E-mail:wuhaibo126@126.com
405549517@qq.com
345649808@qq.com
zgwlnj@126.com
八、评选日期
1. 2018年8月30日~10月31日为推荐期。
2. 2018年11月1日~11月10日为评审期。
附件:“2018中国物流杰出企业”评选申请表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