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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中国采购年度人物”、“2016中国供应链年度人物” 评选的通知
字号:T|T 2016年08月22日16:25     采购与供应链管理专业委员会


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随着全球化的进一步深化,供应链理念越来越得到企业的重视,我国供应链管理水平有了较大提高,涌现出一大批供应链管理优秀案例。为推动采购与供应链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高效化,发挥优秀企业的榜样示范作用,提升企业采购与供应链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竞争力,发挥供应链管理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经济结构中的重要作用,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决定自今年起开展“2016中国采购年度人物和中国供应链年度人物”的评选活动,请各有关单位积极参与,认真做好推荐和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2016中国采购年度人物”、“2016中国供应链年度人物”

 二、评选原则.
    (一)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保评选过程严谨、有序、高效。
    (二)本次评选本着个人和单位自愿申报的原则。
    (三)本次评选活动,不向参评单位和个人收取任何费用。
     三、评选范围
     国内制造企业、供应链企业、物流企业、外资企业、商贸流通企业、园区采购或供应链主要负责人和主要管理者。
     四、评选条件
    (一)丰富的从业经历
    (二)组织建设及领导能力
    (三)企业业绩/学术贡献
    (四)行业影响力/社会责任
    (五)创新开拓精神
     五、评选方法
    (一)发放评选表格。组委会通过新闻媒体、传真、信函及网络等渠道向全国范围内的相关企业和人物发布《活动通知》及《申请表》,进行“2016中国采购年度人物”、“2016中国供应链年度人物” 的推荐和自荐工作。
    (二)推荐表格的回收和初审。由组委会秘书处对回收的有效申请表进行整理统计,根据评审标准进行初审,并向评审委员会推荐候选人名单。
    (三)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标准进行评审,最后确定“2016中国采购年度人物”、“2016中国供应链年度人物”获得者。
     六、奖项公布与宣传
    (一)在“2016中美采购与供应链高峰论坛”上公布最终评选结果并颁奖。
    (二)在中国物流与采购网、中国采购服务网、《中国物流与采购》杂志、现代物流报等媒体上发布获奖信息。
     七、评委及评审工作
     评审委员会由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组织有关专家学者、知名采购、供应链企业家组成。2016年8月15日-10月10日为推荐期。10月10日-10月18日为评审期。
    八、组织机构
    组委会秘书处设在中物联采购与供应链管理专业委员会,秘书处负责评选的日常工作。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6号
    恒华国际商务中心C座1515室
    联系人:孟 飞、赵 莹
    电 话:010-58566588分机122、173

 邮 箱:mengf@chinascm.org.cn  zhaoy@chinascm.org.cn  songy@chinascm.org.cn

 

一六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