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全国物流行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福建省公务员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物流行业牵头部门、各地物流行业协会:
近年来,全国物流行业广大干部职工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执行国务院《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抓住机遇,深化改革,开拓创新,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拼搏实干、团结协作,涌现出一大批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弘扬正气,激励全国物流行业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开创“十二五”规划新局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决定,授予北京祥龙物流有限公司等50个单位“全国物流行业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赵全利等239名同志“全国物流行业劳动模范”荣誉称号,授予王玉昌等58名同志“全国物流行业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被授予“全国物流行业劳动模范”和“全国物流行业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的人员,享受省部级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待遇。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把荣誉作为新起点,谦虚谨慎,再接再厉,继续发挥模范表率作用,不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全国物流行业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团结拼搏,扎实苦干,争创一流,创新奉献,为促进物流行业健康发展,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谱写人民美好生活新篇章而努力奋斗。
附件:1.全国物流行业先进集体名单(30.5 KB)
2.全国物流行业劳动模范名单(56.5 KB)
3.全国物流行业先进工作者名单(35.5 KB)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