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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物联关于甩挂运输的建议被交通运输部等五部门采纳
字号:T|T 2010年01月29日11:21     研究室
  • 日前,交通运输部与国家发改委、公安部、海关总署、中国保监会联合下发《关于促进甩挂运输发展的通知》

日前,交通运输部与国家发改委、公安部、海关总署、中国保监会联合下发《关于促进甩挂运输发展的通知》(交运发[2009]808号,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采取切实措施,有效引导和推动甩挂运输的发展。其中许多条款吸收了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关于物流业发展中有关交通管理问题的政策建议》(物联研字[2009]81号)中关于支持甩挂运输发展的政策建议。
    2009年,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精神,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向政府有关部门提交了关于物流业税收、交通、融资等六个方面的“60条”政策建议。8月24日,交通运输部李盛霖部长一行到联合会调研。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常务副会长何黎明当面向部领导提出了《关于物流业发展中有关交通管理问题的政策建议》。指出,甩挂运输与传统运输相比,成本更低,效率更高,车辆周转更快,节能减排效果更好,在欧美地区和日本等发达国家已成为主流运输方式。但我国甩挂运输发展仍然滞后,政策性障碍是重要原因。结合调研情况,中物联提出的相关政策建议包括:放开半挂车牌证管理,允许牵引车与挂车单独上牌,随机搭配;针对一个牵引头配多个挂车的情况,建立以牵引头为单位的车辆保险产品,避免牵引车、挂车单独保险,一车多挂情况下出现的重复保险现象;允许半挂车和牵引车分开检测,不要因为挂车检测影响牵引车运营;在海关监管方面,对牵引车和挂车实行分别监管等。
    从交通运输部等五部门出台的文件看,中物联提出的大部分建议已被采纳。据悉,“60条”政策建议已引起相关政府部门重视,有关的政策措施正在研究起草和协调中。


(研究室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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