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联合会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 现将国资委直属机关党委《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一批学习实践活动单位“回头看”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按照国资委直
联合会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
现将国资委直属机关党委《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一批学习实践活动单位“回头看”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按照国资委直属机关党委的要求,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按照本单位整改落实方案,认真进行自查。请于6月23日前,将本单位在整改落实方案中2009年一、二季度整改事项完成情况报联合会党委。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一批学习实践活动单位“回头看”工作的通知》要求,联合会党委将适时组织对各单位“回头看”情况进行抽查,并形成抽查综合报告报国资委。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回头看”工作。
联系人:张祚岭 电话:58566588—178
附件:1、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一批学习实践活动单位 “回头看”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直党字[2009]13号)
2、《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一批学习实践活动单位“回头看
工作的通知》(学组发[2009]21号)
二○○九年六月十五日
主题词:科学发展观 学习实践活动 整改落实 通知
报:国资委直属机关党委、纪委。
送:联合会领导,党委委员,纪委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