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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授予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等企业“中国物流改革开放30年旗帜企业”荣誉称号的决定
字号:T|T 2008年12月01日02:47     中国物流与采购网

物联办字【2008】96号

关于授予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等企业“中国物流改革开放30年旗帜企业”荣誉称号的决定

改革开放是我们党和国家在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的一场伟大革命,是对我们党和国家发展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伟大事业。在举国庆祝和纪念改革开放30 周年之际,我们也迎来了我国物流业改革开放、不断发展壮大的30周年。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组织开展改革开放30周年纪念活动的精神,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经组织评定,决定授予以下企业为“中国物流改革开放30年旗帜企业”荣誉称号:
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
中国对外贸易运输(集团)总公司
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
中铁快运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局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
青岛海尔物流有限公司
宝供物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顺丰速运(集团)有限公司
远成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长久物流有限公司
传化公路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九州通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外高桥物流中心有限公司
昆明船舶设备集团有限公司
    我们希望并号召全国物流企业,向获得“中国物流改革开放30年旗帜企业”学习。在当前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热潮中,学习和发扬他们为中国物流业铸造辉煌的主人翁精神,努力拼搏的创业精神,开拓进取的创新精神,为我国物流事业快速、健康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中国物流改革开放30年旗帜企业”简要业绩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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