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组织开展改革开放30周年纪念活动的精神,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决定于11月28日在北京召开“全国物流行业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座谈会”。
物联办字[2008]89号
关于召开“全国物流行业纪念改革开放30 周年座谈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改革开放是我们党和国家在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的一场伟大革命,是对我们党和国家发展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伟大事业。今年正值改革开放30 周年,同时也是我国物流业改革开放、不断发展壮大的30年。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组织开展改革开放30周年纪念活动的精神,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决定于11月28日在北京召开“全国物流行业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座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会议主题: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继续推进我国物流与采购事业的发展。
二、会议内容:
回顾总结我国物流行业改革开放30年来的经验,提出加快物流行业改革发展的思路;表彰一批中国物流改革开放30年旗帜企业和突出贡献人物;发布中国物流改革开放30 年重大事件等。
三、时间、地点:
时间:2008年11月28日上午9:30—12:00;
地点:中国职工之家三层报告厅(北京市西城区真武庙路1号;电话:010-68576699);
11月27日下午2:00会务组开始在中国职工之家B座大堂接受京外代表报到;28日早8:00-9:00接受在京代表报到,请代表准时到会。
四、参加人员:
联合会常务理事单位主要负责人、副会长;中国物流学会副会长、副秘书长;联合会授予的中国物流示范基地、实验基地单位主要负责人;联合会授予的物流A级信用企业主要负责人;联合会代管协会、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物流教学研究机构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可委派代表参会。会议邀请国务院有关部门、物流相关行业协会的领导出席。
四、费用:
本次会议交通及住宿费用由代表自理。会议期间餐费及会务费用由会议统一支付。
五、联系方式:
请参会代表于11月21日前将参会回执传真至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办公室。
联系人:刘秀萍010-58566588-151 传真:010-58566580
余 平010-58566561 13910802488
附件:参会回执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六日
“全国物流行业纪念改革开放30 周年座谈会”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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