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们来自各地物流园区(基地、中心)和物流企业的代表,于2007年7月12—13日参加了由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和中国物流学会在昆明组织召开的“第5次全国物流园区(基地、中心)交流研讨会暨第14次中国物流专家论坛”,
我们来自各地物流园区(基地、中心)和物流企业的代表,于2007年7月12—13日参加了由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和中国物流学会在昆明组织召开的“第5次全国物流园区(基地、中心)交流研讨会暨第14次中国物流专家论坛”,就进一步加强交流与合作达成共识。
签约各方同意:在“全国物流园区(基地、中心)协作联盟”(以下简称“协作联盟”,办公室设在联合会研究室)框架内,本着平等自愿、互利共赢的原则,务实推进以下交流与合作事项。
一、加强信息沟通。各方互赠内部报刊、资料,建立网站链接,定期向“协作联盟”办公室报送相关信息。
二、开展联合调研。由“协作联盟”办公室牵头,每年组织一次大型调研活动,主要内容为园区运营情况、存在问题及趋势展望。各方要主动配合,按期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共享调研成果。
三、开好年度例会。“协作联盟”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例会,由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和中国物流学会以“全国物流园区(基地、中心)交流研讨会暨中国物流专家论坛”的名义牵头组织。议题由各方酝酿确定,有条件的单位要积极申请承办。
四、组织经验交流和政策协调。各方在规划设计、招商融资、日常运营和监管服务等方面创造的经验,要及时交流;当地出台相关优惠政策,要及时通报;遇到相关政策问题,要及时反映;各方都要为对方学习考察提供方便。
五、深化务实合作。各方为对方入住企业和客户的资信调查与咨询服务提供方便;通过总揽分包、合作提成等方式,扩大业务联系与合作;互相开放设施设备资源,以优惠条件共享对方资源。
六、探索更加开放和紧密型联系。各方欢迎各地同行随时加入“协作联盟”,条件成熟时,可以建立协调机制和日常办事机构,并对成员进行专业指导。各方都要认真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并积极参与行业标准、统计、人才培训和理论研究等行业基础性工作,加强行业自律,共同促进园区规范健康发展。
我们承诺:认真执行以上各条,并积极参加“协作联盟”的活动。连续两次不参加年会,也不参与“协作联盟”其他活动的单位,视同自动退出。
我们建议:将根据形势发展和各方需要,逐步增加新的合作内容,完善合作机制,具体形式由各方协商后签署确认。
2007年7月12日 云南 昆明
首批签约单位:(38家、排名不分先后)
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
北京首发物流枢纽有限公司
泰达普洛斯国际保税物流园
上海乾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太原市万柏林物流中心
沈阳张士物流园区
大连金玛商城企业集团庄河物流有限公司
中铁物资哈尔滨物流中心
黑龙江东海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大庆物流园区
江苏叠石桥物流有限公司
江苏江阴—靖江工业园区物流园区
浙江传化物流基地
厦门晋联物流有限公司
厦门保税区航空港物流园建设有限公司
江西上饶市新华龙集团现代物流园
山东盖家沟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济南零点物流港有限公司
山东泉胜国际物流大市场有限公司
烟台中联物流园有限公司
日照三运物流园
湖北华融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畅鑫物流
武汉吴家山台商投资区高桥产业园管委会
湖南中南物流有限公司
湖南一力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星沙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惠州金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市宝鼎威物流有限公司
深圳华南国际物流中心
灵蝶集团中直通物流管理有限公司
许昌万里物流园
四川川利实业集团公司
四川省遂宁市中国西部工业物流港金家物流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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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浩宏物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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