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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中国物流与采购行业十件大事揭晓
字号:T|T 2004年12月27日09:28     研究室
  • 记者从12月24日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中国物流学会主办的“第九次中国物流专家论坛”上获悉,2004年中国物流与采购行业十件大事揭晓。分别是:国家九部委发布《关于促进我国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意见》;国家发改委和国
记者从12月24日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中国物流学会主办的“第九次中国物流专家论坛”上获悉,2004年中国物流与采购行业十件大事揭晓。分别是:国家九部委发布《关于促进我国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意见》;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统计局批准建立“全国社会物流统计调查制度”; “物流服务业”首次纳入《国家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我国履行入世承诺,12月11日起物流市场进一步放开;全国集中治理道路运输超载超限;物流师国家职业资格首开考试,年内获证超万人;国务院批准取消国际货代企业经营资格审批;内地与港、澳“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1月1日起实施,港资物流企业加快进入内地步伐;物流园区列入国家清理固定资产投资范围;海关总署批准七个城市的保税区与邻近的港区开展联动试点。以上10件大事是在企业、专家、媒体广泛参与推荐的基础上,经“第九次中国物流专家论坛”全体代表现场投票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