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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海事局推出 “非接触式”执法
字号:T|T 2019年04月09日09:49     浙江物流网
  • “金旭111轮,您船于9时25分在宁波江南道头至招宝山大桥水域,被水上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了一条‘不采用安全速度航行’的违法行为,请您收到本告知后及时到宁波海事局接受处理。”

“金旭111轮,您船于9时25分在宁波江南道头至招宝山大桥水域,被水上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了一条‘不采用安全速度航行’的违法行为,请您收到本告知后及时到宁波海事局接受处理。”近日,船长何秀国凭着一条海事部门发来的违章信息提醒,完成了相关证据的查看核实并缴纳了相应的罚款。

原来,这是宁波海事局推出的执法新方式,从发现违章行为到完成违章船舶识别、证据固化、当事人身份采集,再到违章信息提醒,全程以“非接触式”方式完成。

据宁波海事局执法人员介绍,“非接触式”执法以“互联网+行政执法”为抓手,依托水上交通技术监控等设备,针对超速、超载、船舶进出港未报告等特定违章行为进行处罚,实现案件查处全程与当事人零接触,证据采集全部实现电子化。与以往相比,这种新执法方式既提高了海事行政执法取证工作的客观性,又通过智能化着力破解行政处罚程序复杂、取证麻烦等问题。

经营“金旭111轮”的船务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非接触式”执法有效解决了以往处理案件必须“船舶-公司-海事-银行”多次跑的难题,船舶违章发生后,海事部门及时发送提示信息,对公司的安全管理也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