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随着我国网络经济的异军突起,消费领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给消费者维权带来了新的难题,消费者的权益往往难以得到周全的保护。
国内电商智库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最近发布的《2017年度中国网络零售市场数据监测报告》显示,去年我国网络零售市场额突破7万亿元,年度促销节、线上线下融合成为新的助推力量。然而,历经多次电商促销之后,消费者已变得成熟,对电商促销也有了新期盼:多些创新,少些“套路”。
随着我国网络经济的异军突起,消费领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给消费者维权带来了新的难题,消费者的权益往往难以得到周全的保护。特别是在电商节庆促销期间,一些电商平台的促销“套路”很多,有的因促销降低商品质量,借机以次充好;有的先涨价再打折;有的通过虚构交易、成交量或者虚假用户评价等虚抬商品信誉……损害了消费者利益,也影响了电商平台的信誉。
诚如专家所言,网购“两高两低”现象是消费者目前面临的最大问题,也是老大难问题。一是企业失信成本低,失信收益甚至高于失信成本;二是消费者维权成本高,维权成本有时高于维权收益。比如,有了“网购七天无理由退货”等规定,并不意味着消费者就能够与电商“和平共处”。随着人们维权意识的觉醒,个体维权已成为一大趋势,但是个体维权势单力薄,屡屡维权无果,甚至“赔了夫人又折兵”。
可见,维护消费者网购权益首先需要公益诉讼“撑腰”。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日趋完善,行政机关和有关组织的公益诉讼权应快速跟进并得到有效体现。尤其是工商部门和消协组织,若想在预防和打击侵权行为上有所作为,就必须用足用强法律所赋予的公益诉讼权。为了使公益诉讼得到有效运用、使消费者权益能够得到真正保护,应构建独立的消费者网购权益仲裁机制,针对消费者网购纠纷的特点设立一套专门的仲裁规则,明确网购纠纷仲裁制度的具体办法。
换言之,电商“少套路”,需监管“多维权”。其一,建立消费者友好型的协同共治体系。加强与完善行政监管体系,消除监管盲区、监管漏洞与监管套利,铸造监管合力,提升监管公信力。其二,建立消费者友好型的行业自律体系。行业自律就是最大的自我保护,行业协会没有自律就没有公信力,就丧失了全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后劲。其三,健全消费者自身保护体系及媒体监督体系,鼓励新闻媒体和自媒体根据客观公正、自负其责、理性文明的原则,对消费侵权行为开展舆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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