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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寿:电商类微企每年可享1万元专项运营补助
字号:T|T 2017年10月13日10:44      华龙网
  • 长寿区今年微企新政明确,微企从事电子商务经营,可享受专项运营补助资金,补助时间为2017年1月1日以来产生的费用。

长寿区今年微企新政明确,微企从事电子商务经营,可享受专项运营补助资金,补助时间为2017年1月1日以来产生的费用。

 

长寿区工商分局微企科科长黄隽介绍,电子商务是各级政府大力倡导发展的鼓励类行业,长寿积极推进“互联网+微企”战略,鼓励微企开辟线上战场,实现线上线下同步营销。今年电商微企专项补助资金,将对微型企业生产经营的全过程实行广覆盖。补助范围囊括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网络宽带、通讯服务器、物流配送等多个项目和环节。电子商务微型企业专项运营补助资金门槛极低,只要从事电商行业,且经营满6个月,均可申报。

 

据介绍,申报补助时,需提交《微型企业后续扶持资金申报表》、最近三个月财务报表、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电脑购置费(宽带租用费、服务器租用费、物流配送费)等费用的正式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微型企业设备购置查验表》、注册资本金超过15万元的,还需提交2016年度财务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