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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商家“二选一”,电商平台涉嫌不正当竞争?
字号:T|T 2017年06月12日11:27     创业邦
  • 据商家爆料,天猫小二要求商家:上公告,发微博,下会场,否则将要严重惩罚商家,停掉商家在天猫的所有流量。

据商家爆料,天猫小二要求商家:上公告,发微博,下会场,否则将要严重惩罚商家,停掉商家在天猫的所有流量。很多商家迫于压力,发微博指责京东在后台对商家采取了限制措施(不得擅自下架)。而一些商家则迫于压力挂出公告或者通知,声称6月6日的所有订单作废,不再发货。不少人认为电商平台要求商家“二选一”属于不正当竞争,主要依据是《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规定,即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不得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以及第十二条规定,即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