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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消费投诉不断攀升 我市电商行业定下“诚信约”
字号:T|T 2017年03月31日10:33     大别山晨刊
  • 本企业承诺自觉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规定的义务,尊重消费者合法权益,努力营造‘网络诚信,消费无忧’的市场环境。”日前,我市“幸福淘购”、“三个农民电子商城”等一批电商(平台)签署了《诚信经营倡议书》,倡议诚实守信,依法经营,履行经营者法定义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本企业承诺自觉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规定的义务,尊重消费者合法权益,努力营造‘网络诚信,消费无忧’的市场环境。”日前,我市“幸福淘购”、“三个农民电子商城”等一批电商(平台)签署了《诚信经营倡议书》,倡议诚实守信,依法经营,履行经营者法定义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为落实2017年“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的消费维权主题年活动,引导电商经营者诚实守信、依法经营,市工商质监局、市消保委、市商务局等组织召开了全市电商(平台)行业代表座谈会,向他们发出诚信经营的倡议。

据了解,去年,全市实现电子商务交易额约72亿元,网络零售额约20亿元,同比增长30%;但随之而来,网络消费纠纷也逐年增加,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网络经济发展的速度和质量。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相对于“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网络交易属于远程消费模式,消费者无法在现场对商品进行查验,一些商家销售以次充好,甚至出现“三无产品”等情况。去年,市工商质监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受理来电、来信等渠道的网络交易方面投诉举报126件,受理数同比增加10倍多。今年前3月,已接到约40起投诉举报,呈上升趋势。这类投诉举报涉及的问题主要是产品质量、虚假宣传、售后服务以及不按约定时间发货等。涉及商品主要包括土特产(茶叶、石斛等)、服装鞋帽、日用化妆品等。

现在,我市的电商经营者越来越多,规范诚信经营显得特别重要。记者看到,根据《诚信经营倡议书》内容,电商(平台)行业将在依法经营、宣传内容真实、全面、明码标价、切实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等方面进行规范约束,同时,主动接受行政部门、消保委监督,认真听取消费者意见,接受消费者合理建议。市场监管部门则要加大对发布虚假销售信息、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实施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和监管力度,维护好网络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