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将包裹寄出之后,曾经的发货点却突然撤离,异地的收件人为找寻包裹可谓费尽周折。
在将包裹寄出之后,曾经的发货点却突然撤离,异地的收件人为找寻包裹可谓费尽周折。
“我在收发快件的过程中都不习惯使用真名,这便给遇到问题后维权带来了诸多不便。”
根据国家邮政局下发的通知,从去年11月1日开始,收寄快递开始实施实名制。在今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一项邮政行业强制性标准中,也对快递运单信息核对再次提出要求。
虽然有关快递实名制的规定早已实施,但眼下的快递市场却并非完全合乎规范,规定也因此沦为空谈。不仅如此,调查中记者还发现,不少快递公司的运营模式正在发生变化,此前较为常见的代理经营,正逐渐转变为分包经营,而由此引发的更多“不安定”因素,也将快递行业带入亟待整治的十字路口。
市民遭遇
寄件之后快递公司“没了”
在这个跨省电话的另一端,身为收件人的王女士言语间充满了焦虑,她在意的不仅仅是“失联”的快件,更担心的是由家人寄来的那份心意被遗失。
11月24日晚,江苏南京的王女士向记者讲述了自己的遭遇,一份由家人从淄博发往江苏的快件,在寄出数天后一直处于“失联”状态,在经多方询问却始终未得到有效回复后,她向本报打来了求助电话。
“寄的倒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主要是家中老人给的一些土特产,寄件后再也联系不上快递公司了。”
王女士说,3天前,家人通过淄川国通快递的一名快递员将包裹寄出,因发货后自己一直未收到包裹,便让家人去快递公司询问。
“当家人来到发货点时,发现对方已经撤走了。”王女士说。
当晚,根据王女士提供的相关信息,记者多次与这家快递公司进行联系,却始终无法联系上对方。
无奈之下,王女士只好向当地警方求助。很快,寄件地淄川警方成功联系上了这家快递公司的工作人员,进而找到了接收王女士包裹的快递员,最终成功落实了包裹的下落。
事发后,记者几经周折联系到了曾供职于这家快递公司的一名快递员。
对方透露,王女士的经历与这家快递公司自身运营出现问题有关,是快递公司原有负责人的突然“失联”,导致公司在收发快件的工作中出现了问题。
“目前,公司总部已经为淄博地区重新派驻了负责人,并结清了此前所拖欠的快递员的工资,快件的收发工作也已恢复正常。”这名快递员说。
王女士事后也向记者坦言,在此次寻找快件的过程中,她也意识到了快递实名制的重要性。
“一直以来,我在收发快件的过程中都不习惯用真名,这便给后续维权带来了诸多不便。在非实名的情况下,不仅收件人无法证实自己是合法收件人,寄件人也无法证明自己就是快件的主人。”
记者调查
有名无实的快递实名制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自今年3月1日起,一批经济领域新规正式施行,其中包括《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础数据规范》国家标准。其中要求推动落实快递100%先验视后封箱、100%寄递实名制、100%X光机安检等制度保障。随后,根据国家邮政局的通知,2016年6月1日起,快递单必须实名,包裹也必须先通过快递员检查验视。
而记者在对淄博快递行业进行走访后发现,在此规定出台数月后,快递市场并非完全合乎规范,用假名字甚至不写名字仍然可以邮寄快件。
11月28日,记者就此走访了淄博多家快递公司。
在申通、中通、圆通、韵达等诸多快递公司下设的快递点记者注意到,不仅发件人不需要使用实名,取件时收件人也无需出示身份证,只要报上收件的手机号码并在快件运单随便签上一个名字,便可将快件取走。
当天上午,在申通快递的一处快递点,正在发货的刘秉昌告诉记者,他与家人在收寄快件时从不使用真名。“快递运单上的信息谁都可以看到,如果使用真名,个人信息很容易泄露。”刘秉昌说。
而除了对个人信息安全问题的担忧,“便利”也是不少市民不愿选择快递实名的原因之一。采访中,多数市民表示,在快递公司进行派件时,对于收件人而言,不使用真实姓名的快件可以让自己的亲朋好友帮忙代收,很方便。
同时,采访中记者还了解到,对于快递公司而言,由于行业竞争的日益加剧,绝大多数快递员认为,快递实名制的实施会使他们的工作量增加,收派件效率降低,在有限的时间内会造成客户流失的风险,这也是快递实名制受阻的因素之一。
“快递员的主要收入是按件提成,因为每天收派件高峰时段的时间较为固定,如果严格执行实名制,在效率降低后,工作绩效必然会受到影响。”
快递员王清臣告诉记者,快递实名制还很容易引起客户的反感,很多客户担心个人信息被泄露,对出示身份证、填写真实姓名一事显得十分敏感,如按规定要求,寄件时客户很可能会选投其他竞争对手。
延伸思考
代理分包下的行业隐忧
目前,快递行业的竞争已接近白热化,网上搜索“快递查询”,仅国内常用快递就显示有60余家。而在此前已有的报道中,根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监测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快递物流企业已达8000多家。
调查中记者发现,随着快递行业竞争的日益加剧,不少快递公司的运营模式也正在发生变化,此前较为常见的代理经营,正逐渐转变为分包经营。
11月29日下午,曾为一家快递公司分包商的王林告诉记者,此前,多数快递公司的运营模式是以区域代理的方式为主,以地级市为例,代理商向快递公司总部购买材料,如快递单、包装袋、信封、胶带等物品,然后将这些物品发放给快递员,由快递员直接与寄件客户对话。
“自今年以来,许多代理商开始大规模发展分包商,说白了就是代理商将从快递公司总部购买来的材料转手卖给分包商,分包商再将材料卖给自己雇用的快递员。”王林介绍说,分包经营模式的出现,使代理商完成了劳动力风险的转移,关于快递员的劳动合同、保险等与其再无关联。
对于快递分包经营模式的出现,王林也表达了自己的担忧,“分包后,分包商面临更严峻的竞争,经营中一旦出现亏损,很容易甩包袱失踪。如目前许多发件大客户在与分包商的合作中多为月结,出现拖欠或是结账迟缓的情况,财力不足的分包商很容易因资金回笼速度慢而被拖死。”
不仅如此,调查中记者还发现,在分包经营模式下,原本受快递公司直接管理的快递员也由此前的“正规军”变成了“游击队”,在管理缺失的情况下,还易出现快递员携件、携快递费失踪的情况。
11月30日上午,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院经济学副教授左月华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介绍说,近年来,快递及物流包裹成为许多危险品流通的一个新兴渠道,对社会安全构成威胁,因此,实行快递实名制是必要的。
“要根治快递乱象,首先要解决谁来监督的问题。”左月华说,解决快递行业乱象,既需要各方力量形成合力,加大监管、处罚力度,确保法律法规落到实处,更要改变快递业的经营模式,逐步将代理、加盟、分包模式改为直营模式,保证利润水平和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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